“米 兰 达 警 告” 与 嫌 犯 人 权
— — 美 国 法 律 纵 横 谈 之 三

·陈 伟·


令 人 费 解 的 亨 特 警 官

    看 过 美 国 电 视 连 续 剧 《 神 探 亨 特 》 的 中 国 观 众 可 能 深 感 奇 怪 , 这 亨 特 警 官 真 是 不 嫌 累 得 慌 , 每 次 历 尽 千 难 万 险 擒 获 犯 罪 嫌 犯 后 , 不 但 不 向 嫌 犯 交 代 一 番 “ 坦 白 从 宽 , 抗 拒 从 严 ” 之 类 的 攻 心 政 策 , 反 而 不 厌 其 烦 地 告 诉 嫌 犯 : “ 你 有 权 保 持 沉 默 , 否 则 你 所 说 的 一 切 , 都 可 能 作 为 指 控 你 的 不 利 证 据 。 你 有 权 请 律 师 在 你 受 审 时 到 场 。 如 果 你 雇 不 起 律 师 , 法 庭 将 为 你 指 派 一 位 。 ”

    亨 特 警 官 这 段 台 词 实 在 令 人 费 解 , 落 网 嫌 犯 竟 然 还 有 权 一 声 不 吭 , 拒 绝 回 答 警 官 的 审 问 , 这 嫌 犯 岂 不 是 白 抓 了 吗 ?

    在 真 实 生 活 中 , 如 果 亨 特 警 官 嫌 累 得 慌 , 没 向 嫌 犯 罗 唆 这 段 台 词 , 那 么 这 嫌 犯 很 可 能 真 就 是 白 抓 了 。 美 国 宪 法 第 五 修 正 案 规 定 : 无 论 何 人 , 不 得 在 任 何 刑 事 案 件 中 被 迫 自 证 其 罪 。 根 据 这 一 宪 法 条 款 , 甭 管 是 在 警 察 局 、 法 庭 还 是 在 国 会 听 证 会 上 , 任 何 人 都 有 权 保 持 沉 默 , 拒 绝 提 供 可 能 被 用 来 控 告 自 己 的 证 据 。

    可 能 有 人 会 问 , 搞 错 了 吧 ? 既 然 有 权 保 持 沉 默 , 那 为 啥 莱 温 斯 基 小 姐 和 克 林 顿 总 统 都 招 了 呢 ?

    是 这 么 回 事 。 根 据 美 国 法 律 , 有 时 政 府 或 国 会 为 了 换 取 一 个 案 犯 全 盘 供 出 其 本 人 或 其 他 案 犯 罪 行 的 真 相 , 可 以 保 证 不 用 他 的 供 词 对 他 本 人 起 诉 。 在 克 林 顿 “ 拉 链 门 ” 一 案 中 , 为 了 得 到 案 情 真 相 , 用 莱 温 斯 基 的 口 供 去 起 诉 克 林 顿 , 特 别 检 察 官 就 给 了 莱 温 斯 基 这 种 刑 事 豁 免 权 。 而 面 对 莱 温 斯 基 的 供 词 和 裙 子 上 的 污 点 , 克 林 顿 采 用 了 钻 法 律 牛 角 尖 和 玩 弄 法 律 名 词 游 戏 的 损 招 儿 , 招 出 他 与 莱 温 斯 基 之 间 只 有 “ 不 适 当 关 系 ” , 没 有 发 生 严 格 法 律 定 义 上 的 “ 性 关 系 ” , 以 此 逃 避 向 联 邦 大 陪 审 团 作 伪 证 的 严 重 法 律 后 果 。

    但 是 , 如 果 犯 罪 嫌 犯 的 供 词 纯 粹 属 于 被 迫 自 证 其 罪 , 那 么 这 种 供 词 在 法 庭 上 是 不 能 作 为 犯 罪 证 据 引 用 的 。 1 9 6 6 年 , 美 国 最 高 法 院 对 米 兰 达 诉 亚 利 桑 那 州 ( M i r a n d a   v .   A r i z o n a , 1 9 6 6 ) 一 案 作 出 了 一 项 影 响 深 远 的 裁 决 , 这 一 裁 决 已 成 为 美 国 二 十 世 纪 最 重 要 的 刑 事 裁 决 之 一 。

    1 9 6 3 年 , 一 个 2 3 岁 的 无 业 青 年 , 名 叫 恩 纳 斯 托 · 米 兰 达 ( E r n e s t o   M i r a n d a ) , 因 涉 嫌 强 奸 和 绑 架 妇 女 在 亚 利 桑 那 州 被 捕 , 警 官 随 即 对 他 进 行 了 审 问 。 在 审 讯 前 , 警 官 没 有 告 诉 米 兰 达 有 权 保 持 沉 默 , 有 权 不 自 证 其 罪 。 米 兰 达 文 化 不 高 , 这 辈 子 也 从 没 听 说 过 世 界 上 还 有 美 国 宪 法 第 五 修 正 案 这 么 个 玩 艺 儿 。 经 过 两 小 时 的 审 讯 , 米 兰 达 招 供 了 罪 行 , 并 在 供 词 上 签 了 字 。 后 来 在 法 庭 上 , 检 察 官 向 陪 审 团 出 示 米 兰 达 签 字 的 供 词 , 作 为 指 控 他 犯 罪 的 重 要 证 据 。 而 米 兰 达 的 律 师 则 坚 持 认 为 , 米 兰 达 的 供 词 属 于 被 迫 自 证 其 罪 , 根 据 宪 法 , 这 种 供 词 是 无 效 的 。 但 当 庭 法 官 裁 决 , 米 兰 达 的 供 词 是 合 法 的 犯 罪 证 据 。 最 后 , 陪 审 团 判 决 米 兰 达 有 罪 , 法 官 判 米 兰 达 二 十 年 有 期 徒 刑 。

    米 兰 达 案 后 来 上 诉 到 美 国 最 高 法 院 。 1 9 6 6 年 , 最 高 法 院 以 五 比 四 一 票 之 差 裁 决 地 方 法 院 的 审 判 无 效 。 最 高 法 院 的 理 由 是 , 警 官 在 审 问 前 , 没 有 预 先 告 诉 米 兰 达 应 享 有 的 宪 法 权 力 。 最 高 法 院 在 裁 决 书 中 向 警 方 重 申 了 审 讯 嫌 犯 的 规 则 : 第 一 , 预 先 告 诉 嫌 犯 有 权 保 持 沉 默 ; 第 二 , 预 先 告 诉 嫌 犯 , 他 们 的 供 词 可 能 被 用 来 起 诉 和 审 判 他 们 ; 第 三 , 告 诉 嫌 犯 有 权 请 律 师 在 受 审 时 到 场 ; 第 四 , 告 诉 嫌 犯 , 如 果 雇 不 起 律 师 , 法 庭 将 免 费 为 其 指 派 一 位 律 师 。 这 些 规 定 后 来 被 称 为 “ 米 兰 达 警 告 ” ( M i r a n d a   W a r n i n g s ) 。 亨 特 警 官 在 电 视 剧 中 那 段 令 人 费 解 的 台 词 , 即 是 源 于 此 项 规 则 。

免 费 律 师 与 狱 中 大 爷

    “ 米 兰 达 警 告 ” 的 前 三 条 与 米 兰 达 一 案 直 接 有 关 , 而 “ 米 兰 达 警 告 ” 的 第 四 条 , 即 如 果 嫌 犯 请 不 起 辩 护 律 师 , 法 庭 应 免 费 为 其 指 定 一 位 律 师 的 规 定 , 与 一 位 名 叫 吉 迪 恩 的 犯 人 在 监 狱 中 上 书 最 高 法 院 , 为 自 已 喊 冤 叫 屈 的 著 名 案 例 G i d e o n   v .   W a i n w r i g h t , 1 9 6 3 ) 有 直 接 关 系 。

    1 9 6 1 年 , 一 个 中 年 穷 汉 , 名 叫 克 拉 伦 斯 · 吉 迪 恩 ( C l a r e n c e   E · G i d e o n ) , 因 涉 嫌 闯 入 一 家 弹 子 房 盗 窃 在 佛 罗 里 达 州 被 捕 , 被 控 从 自 动 售 货 机 中 盗 窃 了 一 些 硬 币 和 罐 装 饮 料 。 吉 迪 恩 一 贫 如 洗 , 根 本 雇 不 起 律 师 , 虽 然 他 坚 称 自 己 无 罪 , 结 果 还 是 被 判 了 5 年 徒 刑 。 吉 迪 恩 在 监 狱 服 刑 期 间 , 利 用 狱 中 的 图 书 馆 , 刻 苦 自 学 法 律 , 并 给 美 国 最 高 法 院 大 法 官 写 了 一 份 “ 赤 贫 者 申 诉 书 ” 。 吉 迪 恩 声 称 , 美 国 宪 法 第 六 修 正 案 规 定 , 被 告 人 有 权 请 律 师 辩 护 , 但 自 己 却 因 贫 困 被 地 方 法 院 剥 夺 了 请 律 师 辩 护 的 宪 法 权 利 , 法 庭 的 判 决 是 不 公 正 的 。

    1 9 6 3 年 , 最 高 法 院 开 庭 审 理 吉 迪 恩 案 的 上 诉 。 经 过 听 证 和 辩 论 , 最 高 法 院 九 位 大 法 官 一 致 同 意 了 吉 迪 恩 的 申 诉 。 最 高 法 院 在 裁 决 中 强 调 , “ 在 刑 事 法 院 , 律 师 是 必 须 而 非 奢 侈 ” 。 法 院 应 为 被 控 犯 重 罪 的 穷 苦 被 告 人 免 费 提 供 辩 护 律 师 。 吉 迪 恩 遂 出 狱 , 重 新 受 审 , 这 回 由 法 庭 指 定 了 免 费 辩 护 律 师 , 最 后 的 判 决 是 无 罪 释 放 。 此 案 一 出 , 全 美 各 地 监 狱 里 有 数 千 名 在 押 犯 人 , 因 当 年 受 审 时 同 样 没 有 律 师 为 他 们 辩 护 , 后 来 都 得 到 开 庭 复 审 的 机 会 , 大 多 数 都 获 得 释 放 。

    说 起 监 狱 里 的 在 押 犯 人 , 不 能 不 提 到 另 一 个 真 实 的 “ 案 例 ” , 恕 将 当 事 人 的 真 名 实 姓 隐 去 。

    有 一 位 大 陆 留 美 学 者 , 几 年 前 已 入 美 国 籍 。 这 老 兄 在 一 场 官 司 中 一 败 涂 地 , 被 法 庭 判 处 五 百 美 元 罚 款 或 蹲 五 天 大 狱 的 惩 罚 , 二 者 任 选 其 一 。 此 公 是 那 种 花 钱 特 抠 的 主 儿 , 又 听 说 美 国 监 狱 里 的 犯 人 都 给 侍 候 得 跟 大 爷 似 的 , 遂 选 择 到 大 狱 里 蹲 五 天 。

    五 天 后 , 刑 满 释 放 , 几 位 朋 友 登 门 探 望 。 相 见 时 , 只 见 这 老 兄 容 貌 憔 悴 , 面 有 菜 色 。 众 人 皆 大 惊 失 色 , 急 问 是 不 是 在 狱 中 受 了 什 么 虐 待 , 别 不 敢 说 , 咱 到 法 院 告 丫 的 去 。 这 位 仁 兄 回 答 , 狱 中 待 遇 不 象 想 象 的 那 么 好 , 但 也 还 凑 合 , 可 以 看 书 、 看 电 视 , 有 健 身 房 , 甚 至 还 有 乒 乓 球 台 。 头 疼 的 是 三 顿 饭 皆 西 餐 , 生 煎 牛 排 、 奶 酪 熏 鱼 、 意 大 利 腊 肠 、 火 腿 三 明 治 、 披 萨 饼 等 , 一 不 留 神 还 以 为 是 给 关 进 了 北 京 的 马 克 西 姆 餐 厅 。 顿 顿 吃 西 餐 这 活 儿 , 真 是 苦 不 堪 言 。 第 一 天 直 犯 愁 , 第 二 天 不 舒 服 , 第 三 天 贼 难 受 , 第 四 天 特 痛 苦 , 第 五 天 最 后 一 顿 , 哥 们 儿 干 脆 就 绝 食 了 。 狱 友 问 : 都 快 出 去 了 , 干 嘛 不 吃 不 喝 ? 得 知 缘 由 后 , 狱 友 坏 笑 说 : 你 真 是 个 傻 帽 儿 ( D u m m y ) , 在 你 之 前 , 这 儿 也 关 过 一 个 亚 裔 , 那 小 子 同 样 吃 不 惯 西 餐 , 头 一 顿 饭 就 闹 绝 食 。 后 来 狱 方 每 天 从 中 国 餐 馆 给 他 订 饭 , 什 么 宫 保 鸡 丁 鱼 香 肉 丝 , 顿 顿 不 重 样 。 狱 友 最 后 骂 了 一 句 : “ 我 操 , 那 味 道 真 他 妈 香 极 了 ! ” 朋 友 们 听 完 , 笑 得 几 乎 岔 气 儿 。

大 法 官 是 不 是 有 毛 病

    捧 腹 大 笑 之 余 , 人 们 禁 不 住 感 叹 , 美 国 的 监 狱 和 法 律 制 度 简 直 形 同 儿 戏 。 美 国 法 律 给 人 的 印 象 是 , 罪 犯 的 人 权 , 好 像 比 受 害 人 的 人 权 更 重 要 ; 保 护 坏 人 , 好 像 比 保 护 好 人 还 要 优 先 ; 针 对 警 方 的 清 规 戒 律 , 好 像 比 打 击 犯 罪 分 子 的 法 律 法 规 还 要 多 。 那 些 是 非 混 淆 的 辩 护 律 师 , 精 于 钻 法 律 的 漏 洞 ; 再 加 上 引 起 极 大 争 议 的 陪 审 团 制 度 , 使 美 国 的 司 法 制 度 常 常 沦 为 全 世 界 的 笑 柄 。

    自 二 十 世 纪 六 十 年 代 以 来 , 随 着 美 国 暴 力 犯 罪 问 题 日 益 严 重 , 绝 大 多 数 美 国 人 希 望 政 府 采 取 非 常 手 段 , 从 重 从 快 打 击 暴 力 犯 罪 。 可 美 国 最 高 法 院 却 好 像 视 而 不 见 、 置 若 罔 闻 , 不 但 不 顺 从 民 意 , 反 而 反 其 道 而 行 之 , 对 待 犯 罪 嫌 犯 , 简 直 就 是 “ 爱 你 没 商 量 ” 。 1 9 6 1 年 , 最 高 法 院 在 迈 普 诉 俄 亥 俄 州 ( M a p p   v .   O h i o , 1 9 6 1 ) 一 案 中 裁 定 , 警 方 非 法 搜 查 取 得 的 证 据 在 州 法 院 的 审 判 中 一 概 无 效 。 1 9 7 2 年 , 最 高 法 院 在 阿 杰 辛 格 诉 汉 姆 林 ( A r g e r   S i n g e r   v .   H a m l i n , 1 9 7 2 ) 一 案 中 裁 定 , 法 院 应 为 被 控 仅 犯 轻 罪 的 穷 苦 被 告 人 免 费 提 供 辩 护 律 师 。 人 们 禁 不 住 犯 寻 思 , 这 最 高 法 院 里 的 大 法 官 们 是 不 是 都 有 点 儿 毛 病 啊 ?

    您 说 对 了 , 美 国 最 高 法 院 有 几 位 自 由 派 大 法 官 的 确 有 毛 病 , 而 且 病 根 儿 渊 远 流 长 。

    在 美 国 历 史 和 文 化 的 深 处 , 深 藏 着 对 官 府 的 极 度 不 信 任 以 及 对 警 察 和 法 官 滥 用 权 力 的 极 度 恐 惧 。 熟 悉 历 史 的 人 知 道 , 美 国 人 的 祖 辈 当 年 在 欧 洲 大 陆 饱 受 封 建 专 制 的 迫 害 , 离 家 出 走 来 到 新 大 陆 后 , 再 也 容 忍 不 了 骑 在 百 姓 头 上 横 行 霸 道 的 专 制 政 府 , 操 起 家 伙 儿 就 跟 英 王 的 军 队 开 打 。 美 国 的 天 下 , 是 开 国 总 统 乔 治 · 华 盛 顿 用 枪 杆 子 打 出 来 的 。 但 美 国 的 长 治 久 安 , 却 是 第 三 任 总 统 托 马 斯 · 杰 佛 逊 和 第 四 任 总 统 詹 姆 斯 · 麦 迪 逊 用 脑 袋 瓜 思 考 出 来 的 。 托 马 斯 · 杰 佛 逊 当 年 主 持 起 草 了 影 响 深 远 的 《 独 立 宣 言 》 , 詹 姆 斯 · 麦 迪 逊 则 被 誉 为 “ 美 国 宪 法 之 父 ” 。

    什 么 是 宪 法 ? 用 句 土 得 掉 渣 儿 的 话 通 俗 地 解 释 , 宪 法 就 是 管 政 府 的 法 。 为 什 么 要 管 政 府 呢 ? 因 为 政 府 里 的 官 儿 和 警 察 都 有 权 , 而 权 力 会 使 人 腐 败 , 绝 对 的 权 力 使 人 绝 对 腐 败 。 说 白 了 吧 , 因 为 手 握 大 权 , 所 以 政 府 里 的 官 儿 和 警 察 有 可 能 全 是 潜 在 的 坏 蛋 和 腐 败 分 子 , 是 潜 在 的 “ 有 组 织 犯 罪 集 团 ” 。 所 以 , 法 律 要 管 的 , 首 先 应 当 是 政 府 里 的 官 儿 和 警 察 , 其 次 才 是 社 会 上 的 犯 罪 分 子 。 所 谓 加 强 法 治 , 首 先 就 是 要 从 制 度 上 约 束 和 限 制 政 府 里 的 官 儿 和 警 察 的 权 力 。

    人 类 历 史 已 经 证 明 , 官 府 和 警 察 干 坏 事 的 本 事 , 绝 对 要 比 社 会 上 的 犯 罪 分 子 大 得 多 。 纳 粹 德 国 没 费 啥 劲 儿 就 屠 杀 了 六 百 万 犹 太 人 ; 中 国 从 五 七 年 反 右 扩 大 化 到 文 革 十 年 动 乱 , 陷 入 如 山 的 冤 、 假 、 错 案 和 政 治 迫 害 之 中 的 民 众 , 一 不 留 神 就 达 一 亿 之 多 , 社 会 进 步 和 经 济 发 展 也 遭 受 了 空 前 可 怕 的 破 坏 。

    想 当 年 , 为 了 从 制 度 上 解 决 问 题 , 1 7 8 7 年 通 过 的 美 国 宪 法 规 定 了 很 多 约 束 政 府 的 基 本 原 则 , 比 如 象 天 赋 人 权 、 限 权 政 府 、 主 权 在 民 、 三 权 分 立 和 制 衡 、 法 治 而 非 人 治 、 文 官 控 制 军 队 等 。 但 是 , 从 可 操 作 性 的 角 度 看 , 这 些 原 则 很 多 都 是 虚 的 。 比 如 , 如 果 没 有 言 论 、 出 版 自 由 和 新 闻 监 督 , 三 权 分 立 和 制 衡 实 际 上 仍 然 很 难 防 止 官 官 相 护 、 以 权 谋 私 等 腐 败 现 象 。 天 赋 人 权 、 限 权 政 府 等 立 宪 原 则 可 以 侃 得 天 花 乱 坠 , 可 是 , 如 果 执 政 党 中 的 野 心 家 和 贪 官 污 吏 滥 用 权 力 , 与 警 察 、 检 察 官 和 法 官 暗 中 勾 结 , 编 造 罪 名 把 在 野 党 的 头 头 脑 脑 和 控 告 官 府 的 小 民 百 姓 打 入 黑 牢 , 刑 讯 逼 供 , 秘 密 审 判 , 残 酷 迫 害 , 你 是 一 点 儿 辙 也 没 有 。 一 句 话 , 如 果 没 有 对 公 民 自 由 和 权 利 的 有 效 保 障 , 宪 法 中 的 高 调 和 好 词 儿 , 全 是 白 扯 。

    美 国 的 开 国 先 贤 对 当 时 宪 法 中 的 毛 病 当 然 心 中 明 镜 。 1 7 9 1 年 , 开 国 先 贤 一 口 气 给 美 国 宪 法 增 加 了 十 条 修 正 案 , 保 障 公 民 的 言 论 、 出 版 、 集 会 、 请 愿 和 宗 教 自 由 , 允 许 小 民 百 姓 拥 有 武 器 , 规 定 不 得 强 迫 任 何 人 自 证 其 罪 , 不 得 因 同 一 犯 罪 两 次 受 审 , 不 依 正 当 法 律 程 序 , 不 得 剥 夺 任 何 人 的 生 命 、 自 由 或 财 产 , 被 告 人 享 有 迅 速 、 公 开 、 公 正 审 判 和 得 到 律 师 为 其 辩 护 的 权 力 , 刑 事 案 件 和 价 值 超 过 一 定 限 额 的 民 事 诉 讼 由 陪 审 团 审 理 , 不 得 对 公 民 进 行 无 理 搜 查 和 扣 留 , 不 得 对 犯 人 施 加 残 酷 的 惩 罚 等 。 美 国 宪 法 的 头 十 条 修 正 案 , 统 称 为 权 利 法 案 。

五 权 分 立 与 现 代 民 主

    权 利 法 案 的 核 心 , 就 是 以 权 力 制 衡 权 力 , 以 权 力 限 制 权 力 , 用 保 障 公 民 的 言 论 、 出 版 自 由 以 及 保 障 小 民 百 姓 免 遭 官 府 胡 作 非 为 和 司 法 腐 败 之 害 的 方 法 , 逐 渐 确 立 新 闻 监 督 权 和 公 民 权 , 制 衡 和 约 束 政 府 的 官 权 , 形 成 立 法 、 执 法 、 司 法 、 新 闻 监 督 和 公 民 权 的 五 权 分 立 与 相 互 制 衡 。 这 种 精 心 设 计 的 权 力 制 衡 结 构 , 比 较 有 效 地 抑 制 了 政 府 滥 用 权 力 的 弊 病 。 当 然 , 美 国 宪 法 在 当 时 只 保 护 了 白 人 和 有 钱 人 的 人 权 , 但 不 管 咋 地 , 它 毕 竟 是 让 一 部 份 人 先 民 主 起 来 , 使 美 国 社 会 逐 渐 走 上 了 现 代 民 主 的 道 路 。

    什 么 是 现 代 民 主 ? 现 代 民 主 就 是 限 制 政 府 权 力 以 及 保 障 公 民 的 自 由 和 人 权 。 如 果 没 有 限 权 政 府 和 保 障 人 权 , 民 主 选 举 不 过 是 徒 有 其 名 。 纳 粹 德 国 是 通 过 全 民 投 票 、 民 主 选 举 成 立 的 政 权 , 但 它 的 政 府 是 专 制 独 裁 、 权 力 无 限 、 以 强 凌 弱 和 任 意 践 踏 公 民 人 权 的 法 西 斯 政 府 , 这 种 民 主 是 选 票 箱 掩 盖 下 的 虚 假 民 主 , 或 者 说 是 一 种 有 选 举 的 暴 政 。

    在 今 天 中 国 的 民 主 化 进 程 中 , 若 要 扎 扎 实 实 地 搞 点 法 治 建 设 , 与 其 过 份 热 衷 于 乡 镇 直 选 和 县 级 直 选 , 不 如 在 限 制 和 监 督 各 级 政 府 机 构 胡 作 非 为 的 特 权 、 保 障 农 村 和 城 镇 广 大 贫 苦 百 姓 的 合 法 权 利 等 方 面 来 点 儿 真 货 。 执 掌 生 杀 予 夺 大 权 的 各 级 地 方 政 府 对 农 民 横 征 暴 敛 和 打 白 条 , 实 际 上 是 对 广 大 农 民 财 产 权 的 非 法 剥 夺 。 在 城 市 的 经 济 改 革 中 , 由 于 缺 乏 政 治 改 革 的 配 套 , 中 央 政 府 放 权 让 利 的 改 革 措 施 , 实 际 上 是 把 几 乎 不 受 限 制 和 监 督 的 权 力 , 敞 开 儿 让 给 了 地 方 诸 侯 、 贪 官 污 吏 和 企 业 老 板 , 一 旦 绝 对 的 权 力 在 手 , 想 不 搞 贪 污 腐 败 都 难 。 小 民 百 姓 作 为 贪 污 腐 败 的 最 大 受 害 者 和 最 坚 决 的 反 对 者 , 基 本 上 处 于 任 人 宰 割 、 无 处 申 冤 的 地 位 。 实 话 实 说 , 中 国 人 民 作 为 一 个 整 体 , 生 存 权 已 经 不 是 个 事 儿 了 。 而 保 障 公 民 的 权 利 , 在 维 护 政 府 权 威 的 同 时 对 政 府 官 员 的 权 力 予 以 有 效 的 监 督 和 限 制 , 防 止 大 权 在 手 的 少 数 人 滥 用 权 力 , 胡 作 非 为 , 遏 制 日 益 严 重 的 贪 赃 枉 法 和 司 法 腐 败 现 象 , 已 成 为 中 国 社 会 面 临 的 最 大 挑 战 。

    在 中 国 人 的 国 家 个 人 观 念 中 , 只 要 国 家 富 强 , 社 会 安 定 , 放 弃 个 人 的 自 由 和 权 利 是 应 该 的 。 而 在 美 国 人 的 观 念 中 , 只 有 约 束 和 限 制 政 府 的 权 力 , 充 份 保 障 普 通 公 民 的 自 由 和 权 利 , 国 家 才 能 走 上 长 治 久 安 之 路 。 在 西 方 国 家 中 , 像 美 国 这 样 不 但 把 普 通 公 民 的 权 利 , 而 且 把 被 告 人 的 权 利 也 明 文 载 入 宪 法 , 而 总 统 、 国 会 和 政 府 官 员 一 天 到 晚 战 战 兢 兢 地 站 在 被 告 席 上 , 饱 受 新 闻 媒 体 和 民 众 的 指 责 和 批 评 , 恐 怕 是 仅 此 一 家 。 政 府 官 员 若 想 找 碴 儿 迫 害 那 些 指 责 政 府 的 新 闻 媒 体 和 小 民 百 姓 , 几 乎 是 不 可 能 的 事 。 现 今 的 美 国 社 会 , 官 权 弱 , 民 权 强 , 新 闻 媒 体 是 超 强 。 政 府 官 吏 的 权 力 非 常 有 限 , 小 民 百 姓 的 自 由 和 权 利 很 多 , 新 闻 媒 体 啥 都 瞎 管 , 警 察 的 权 力 则 受 到 各 种 法 律 法 规 的 严 格 限 制 。

限 制 警 方 权 力 绝 非 偶 然

    严 格 限 制 警 察 的 权 力 绝 非 偶 然 。 前 美 国 最 高 法 院 首 席 大 法 官 伊 尔 · 沃 伦 ( E a r l   W a r r e n , 任 期 1 9 5 3 - 1 9 6 9 ) 退 休 后 在 撰 写 回 忆 录 时 谈 到 , 当 年 之 所 以 痛 下 决 心 , 做 出 嫌 犯 有 沉 默 权 的 栽 决 , 是 因 警 方 在 执 法 过 程 中 , 经 常 无 法 无 天 , 滥 用 权 力 。 一 些 执 法 官 员 为 了 及 时 破 案 , 邀 功 请 赏 , 不 注 重 以 科 学 的 刑 事 侦 察 和 鉴 定 手 段 收 集 罪 证 , 而 是 采 用 逼 供 信 的 办 法 , 不 择 手 段 地 获 取 嫌 疑 案 犯 的 口 供 , 对 嫌 犯 威 胁 恐 吓 、 打 骂 污 辱 、 刑 讯 逼 供 , 进 行 超 长 时 间 的 疲 劳 审 讯 和 精 神 折 磨 。 最 高 法 院 每 年 都 接 到 很 多 刑 讯 逼 供 案 和 屈 打 成 招 案 的 上 诉 。 沃 伦 大 法 官 认 为 , 施 行 “ 米 兰 达 警 告 ” 是 迫 不 得 已 , 只 有 严 格 限 制 警 方 的 权 力 , 才 有 可 能 彻 底 杜 绝 警 方 屡 禁 不 改 的 严 重 违 法 行 为 。

    另 一 个 重 要 因 素 是 , 美 国 的 执 法 和 司 法 制 度 涉 及 警 察 、 检 察 官 、 律 师 、 法 官 、 证 人 、 陪 审 团 等 , 其 中 警 察 被 认 为 是 素 质 最 差 、 最 难 监 督 、 最 倾 向 于 执 法 犯 法 和 胡 作 非 为 。 在 任 何 一 个 国 家 , 警 察 与 贪 官 污 吏 和 黑 社 会 总 是 有 着 千 丝 万 缕 的 联 系 , 警 匪 历 来 是 一 家 。 凡 属 大 规 模 的 走 私 贩 毒 、 洗 钱 受 贿 、 贪 赃 枉 法 和 劫 财 害 命 , 从 来 都 少 不 了 警 方 或 军 方 背 景 。 警 方 内 部 的 黑 暗 和 犯 罪 , 通 常 比 社 会 上 的 犯 罪 严 重 得 多 , 对 社 会 秩 序 和 司 法 公 正 造 成 的 破 坏 也 大 得 多 。 此 外 , 美 国 是 个 两 亿 人 民 两 亿 枪 的 国 家 , 警 察 的 日 常 工 作 充 满 了 危 险 。 警 察 一 天 到 晚 与 罪 犯 打 交 道 , 以 暴 治 暴 、 以 黑 对 黑 、 以 恶 报 恶 、 滥 用 武 力 、 刑 讯 逼 供 以 及 为 侦 破 大 案 、 邀 功 请 赏 而 罔 顾 法 律 程 序 等 情 绪 化 和 非 理 性 行 为 , 想 改 都 难 。 所 以 , 尽 管 法 规 森 严 , 但 美 国 警 察 违 法 乱 纪 、 滥 用 权 力 的 事 仍 然 时 有 发 生 。

    可 是 , 司 法 制 度 应 当 是 讲 求 理 性 和 权 威 的 。 为 了 维 护 法 律 的 权 威 和 公 正 , 防 止 警 方 滥 用 权 力 , 美 国 司 法 制 度 注 重 从 严 治 政 、 从 严 治 警 、 以 正 压 邪 、 以 直 报 怨 、 无 罪 推 定 、 保 障 人 权 。 美 国 的 司 法 程 序 首 先 从 严 规 范 警 方 和 检 方 的 行 为 , 侦 破 案 件 、 搜 集 罪 证 、 扣 押 嫌 犯 , 必 须 严 格 遵 循 正 当 的 法 律 程 序 。 如 果 警 方 在 执 法 程 序 上 出 现 漏 洞 , 一 旦 在 法 庭 上 被 律 师 钻 了 空 子 , 那 就 只 能 眼 瞅 着 嫌 犯 在 铁 证 如 山 的 情 况 下 从 法 庭 轻 松 走 脱 , 让 在 旁 边 扎 堆 看 热 闹 的 主 儿 都 感 觉 倍 儿 痛 苦 。

两 害 相 权 取 其 轻

    依 美 国 法 律 , 案 犯 即 使 最 终 定 罪 入 狱 , 其 饮 食 、 睡 眠 、 通 信 、 娱 乐 等 权 利 仍 然 受 到 保 障 , 好 吃 好 喝 地 养 在 监 狱 里 。 有 人 算 过 三 笔 账 , 第 一 , 在 1 9 9 8 年 财 政 年 度 , 美 国 的 贫 穷 线 是 以 四 口 之 家 年 收 入 低 于 一 万 六 千 六 百 美 元 划 定 的 。 根 据 美 国 人 口 普 查 局 的 统 计 , 占 美 国 总 人 口 百 分 之 十 二 左 右 的 美 国 人 生 活 在 贫 穷 线 以 下 。 第 二 , 如 果 不 算 福 利 补 贴 和 医 疗 保 险 , 西 点 军 校 毕 业 的 美 军 少 尉 军 官 年 薪 三 万 五 千 美 元 。 第 三 , 如 果 算 上 保 安 警 卫 、 医 疗 保 险 以 及 健 身 房 之 类 的 福 利 待 遇 , 美 国 监 狱 里 的 每 位 犯 人 每 年 要 让 美 国 的 纳 税 人 破 费 三 万 美 元 。

    这 里 自 然 就 有 了 一 个 问 题 , 美 国 法 律 标 榜 保 障 公 民 的 自 由 和 人 权 , 但 在 司 法 实 践 中 , 却 捎 带 着 保 护 了 坏 人 的 自 由 和 人 权 , 损 害 了 好 人 的 自 由 和 人 权 , 至 少 是 损 害 了 好 人 的 生 存 权 。 这 个 问 题 , 三 言 两 语 恐 怕 很 难 说 清 。

    首 先 , 如 果 听 任 官 府 和 警 方 执 法 犯 法 , 无 视 正 当 的 法 律 程 序 和 制 度 , 那 么 好 人 的 自 由 和 人 权 最 终 将 会 受 到 更 大 的 损 害 。 律 师 在 法 庭 上 钻 法 律 空 子 的 现 象 并 不 可 怕 , 因 为 它 的 前 提 是 承 认 法 律 , 是 在 司 法 程 序 规 定 的 框 架 中 挑 战 法 律 。 而 真 正 可 怕 的 是 有 法 不 依 、 执 法 犯 法 、 以 权 代 法 和 无 法 无 天 。 法 律 法 规 中 的 漏 洞 可 以 通 过 正 当 的 法 律 程 序 予 以 修 补 , 而 有 法 不 依 、 执 法 犯 法 的 口 子 一 开 , 想 堵 都 很 难 堵 住 , 最 终 将 会 冲 垮 民 主 法 治 的 大 坝 。

    其 次 , 在 法 律 面 前 应 当 人 人 平 等 。 不 仅 王 子 犯 法 应 与 庶 民 同 罪 , 而 且 王 子 与 庶 民 在 法 庭 上 和 大 狱 里 也 应 同 待 遇 。 从 理 论 上 说 , 每 一 个 公 民 都 有 沦 为 罪 犯 的 可 能 性 , 好 人 与 坏 人 之 间 的 界 线 绝 非 楚 河 汉 界 , 好 人 也 会 因 触 犯 法 律 或 遭 受 诬 陷 而 沦 为 罪 犯 和 坏 人 。 所 以 , 保 护 罪 犯 人 权 也 就 是 保 护 每 一 个 普 通 公 民 的 基 本 权 利 。 实 际 上 , 如 果 不 保 护 罪 犯 和 坏 人 的 人 权 , 那 么 好 人 的 人 权 也 很 难 得 到 保 护 。 文 革 动 乱 时 期 , 国 家 元 首 、 政 府 部 长 、 元 帅 将 军 、 学 界 泰 斗 一 夜 间 都 沦 为 丧 失 一 切 权 利 的 黑 帮 和 坏 人 , 都 只 能 像 狗 屎 一 样 任 人 践 踏 。 因 此 , 为 了 使 国 家 元 首 、 政 府 部 长 和 广 大 善 良 百 姓 免 遭 无 端 迫 害 , 法 律 应 当 保 护 所 有 人 的 自 由 和 人 权 。

    再 次 , 用 “ 米 兰 达 警 告 ” 之 类 的 法 规 对 执 法 者 的 权 力 予 以 限 制 , 的 确 在 某 种 程 度 上 影 响 了 执 法 机 构 的 办 案 效 率 , 保 护 了 一 些 坏 人 的 权 利 , 使 一 些 真 正 的 罪 犯 借 机 逃 脱 法 网 。 然 而 , 如 果 从 更 宽 广 的 视 野 看 , 法 律 保 护 被 告 人 的 权 利 , 限 制 执 法 者 的 权 力 , 防 止 政 府 官 员 执 法 犯 法 、 滥 用 特 权 , 任 意 迫 害 和 欺 压 小 民 百 姓 , 是 对 好 人 自 由 和 人 权 的 最 好 保 护 。 前 美 国 最 高 法 院 大 法 官 霍 尔 姆 斯 ( O l i v e r   W e n d e l l   H o l m e s , J r . , 任 期 1 9 0 2 - 1 9 3 2 ) 有 句 名 言 : “ 罪 犯 逃 脱 法 网 与 政 府 的 非 法 行 为 相 比 , 罪 孽 要 小 得 多 ” 。

    最 后 , 世 界 上 不 存 在 完 美 无 缺 、 尽 善 尽 美 的 法 律 制 度 。 就 像 市 场 经 济 不 是 药 到 病 除 、 包 治 百 病 而 又 绝 无 副 作 用 的 灵 丹 妙 药 一 样 , 民 主 法 治 和 保 障 人 权 也 不 是 人 类 社 会 通 向 人 间 天 堂 的 康 庄 大 道 , 它 只 是 防 止 人 类 社 会 跌 入 专 制 腐 败 这 种 人 间 地 狱 的 防 护 大 坝 而 已 。 民 主 法 治 不 可 能 保 证 事 事 最 佳 , 它 只 能 防 止 出 现 最 差 最 劣 。 借 用 丘 吉 尔 的 话 说 , 代 议 制 民 主 政 体 只 不 过 是 人 类 社 会 那 些 糟 糕 政 体 中 不 太 糟 糕 的 一 个 而 已 , 人 们 不 过 是 两 害 相 权 取 其 轻 罢 了 。

你 绝 对 有 权 保 持 沉 默

    天 下 没 有 免 费 的 午 餐 。 玩 民 主 法 治 、 保 障 人 权 这 一 套 , 是 有 重 大 社 会 代 价 的 。 在 美 国 的 司 法 制 度 下 , 偏 向 嫌 犯 和 辩 护 律 师 一 方 的 规 矩 多 如 牛 毛 , 重 罪 轻 判 成 了 家 常 便 饭 。 冤 假 错 案 虽 然 极 少 , 但 漏 网 之 鱼 的 确 很 多 。 美 国 人 口 只 占 世 界 人 口 百 分 之 五 , 但 世 界 上 百 分 之 七 十 五 的 执 业 律 师 都 在 美 国 , 非 生 产 性 的 花 费 大 得 惊 人 。 前 美 国 最 高 法 院 首 席 大 法 官 沃 伦 · 伯 格 ( W a r r e n   E · B u r g e r , 任 期 1 9 6 9 - 1 9 8 6 ) 曾 警 告 : “ 我 们 的 社 会 可 能 正 在 遭 受 成 群 结 队 、 饥 如 蝗 虫 的 律 师 和 法 官 的 统 治 , 他 们 的 数 量 前 所 未 闻 。 ” 另 外 , 美 国 的 法 律 程 序 极 为 繁 复 , 起 诉 和 辩 护 费 用 昂 贵 , 使 小 民 百 姓 不 堪 重 负 。 加 州 政 府 跟 O · J · 辛 普 森 的 “ 梦 幻 律 师 队 ” 过 招 , 一 年 多 下 来 花 了 纳 税 人 八 百 多 万 美 元 , 最 后 还 是 没 把 辛 普 森 咋 地 , 银 子 全 打 水 漂 了 。

    美 国 的 执 法 机 关 也 特 不 容 易 , 就 说 施 行 “ 米 兰 达 警 告 ” 吧 , 嫌 犯 一 旦 落 网 , 一 个 个 都 像 榆 木 疙 瘩 一 样 一 声 不 吱 , 给 警 方 侦 破 案 件 造 成 了 极 大 困 难 。 全 美 各 地 警 察 局 怨 声 载 道 , 但 却 不 敢 不 照 办 。 有 些 警 官 脑 瓜 儿 不 太 够 用 , 手 忙 脚 乱 地 擒 获 嫌 犯 后 , 死 活 也 想 不 全 “ 米 兰 达 警 告 ” 的 全 文 了 , 旁 边 也 没 个 提 词 的 人 , 只 好 仰 天 长 叹 , 痛 骂 最 高 法 院 大 法 官 全 是 坐 着 说 话 不 嫌 腰 疼 的 主 儿 。 后 来 警 方 干 脆 把 “ 米 兰 达 规 则 ” 印 制 成 卡 片 发 给 每 一 位 警 官 , 在 抓 获 嫌 犯 后 , 照 本 宣 读 一 遍 交 差 。 据 美 国 司 法 部 门 统 计 , “ 米 兰 达 规 则 ” 出 台 前 , 美 国 刑 事 罪 案 的 破 案 率 一 般 在 百 分 之 六 十 左 右 , “ 米 兰 达 规 则 ” 出 台 后 几 十 年 来 , 破 案 率 已 跌 落 到 百 分 之 四 十 左 右 。 但 值 得 注 意 的 是 , 因 警 方 刑 讯 逼 供 、 屈 打 成 招 而 造 成 的 冤 、 假 、 错 案 的 发 生 率 降 到 了 零 。

    很 多 忧 国 忧 民 的 人 士 认 为 , “ 米 兰 达 警 告 ” 实 际 上 是 给 警 方 戴 上 了 手 铐 , 保 障 了 犯 罪 嫌 犯 的 人 权 , 却 严 重 损 害 了 受 害 人 和 守 法 公 民 的 权 利 , 长 此 以 往 , 美 国 社 会 有 可 能 出 现 难 以 遏 制 的 犯 罪 浪 潮 。 美 国 国 会 曾 召 开 听 证 会 , 广 泛 听 取 警 方 、 法 律 界 权 威 人 士 和 广 大 民 众 的 呼 声 , 研 讨 对 付 “ 米 兰 达 警 告 ” 的 高 招 儿 。 依 照 三 权 分 立 、 相 互 制 衡 的 原 则 , 美 国 国 会 和 各 州 一 起 , 可 以 用 宪 法 修 正 案 推 翻 美 国 最 高 法 院 的 裁 决 。 美 国 参 议 员 山 姆 · 艾 尔 温 ( S a m   E r v i n   J r . ) 曾 提 议 , 增 加 一 条 新 的 宪 法 修 正 案 , 彻 底 推 翻 最 高 法 院 对 米 兰 达 诉 亚 利 桑 那 州 一 案 作 出 的 荒 谬 裁 决 。 这 个 议 案 因 没 得 到 参 众 两 院 三 分 之 二 多 数 支 持 而 夭 折 。 依 美 国 法 律 , 即 使 参 众 两 院 通 过 了 宪 法 修 正 案 , 仍 需 四 分 之 三 以 上 州 议 会 的 批 准 才 能 生 效 。

    三 十 年 河 东 , 三 十 年 河 西 。 九 十 年 代 以 来 , 随 着 美 国 经 济 的 持 续 强 劲 增 长 , 从 1 9 9 3 年 开 始 , 美 国 的 刑 事 犯 罪 率 连 续 七 年 出 现 了 大 幅 度 的 下 降 。 社 会 治 安 情 况 一 向 极 为 糟 糕 的 纽 约 市 , 1 9 9 7 年 的 恶 性 刑 事 犯 罪 率 比 前 一 年 奇 迹 般 地 下 降 了 百 分 之 五 十 四 。 尽 管 嫌 犯 打 不 得 也 问 不 得 , 还 有 律 师 免 费 侍 候 , 但 铤 而 走 险 、 以 身 试 法 的 主 儿 却 越 来 越 少 。 人 们 普 遍 将 这 些 归 功 于 经 济 的 持 续 增 长 、 失 业 率 的 降 低 、 社 会 福 利 制 度 的 改 进 、 警 力 的 增 强 、 监 狱 的 增 多 、 对 惯 犯 处 罚 的 加 重 等 , 与 保 护 嫌 犯 人 权 的 “ 米 兰 达 警 告 ” 根 本 没 有 一 丝 一 毫 的 关 系 。

    按 美 国 人 的 说 法 , 宪 法 第 一 条 修 正 案 保 障 言 论 自 由 。 你 完 全 有 权 说 根 本 没 有 一 丝 一 毫 的 关 系 ; 你 当 然 有 权 说 没 准 儿 有 那 么 点 儿 关 系 ; 你 绝 对 有 权 保 持 沉 默 。

〔完〕


(Posted on 2000-09-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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