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伟 大 的 象 征, 迷 失 的 现 实 (二) —— 布 朗 诉 教 育 委 员 会 案 (1954)
美国南部的种族隔离制度,最初缘起于黑白隔离的公共交通设施,如果控 方从类似领域入手,循序渐进,问题可能容易得多。实际上,1952年,华 盛顿特区市已宣布取消餐馆业的种族隔离。相比之下,解决中小学教育领域的 种族隔离困难重重,因其涉及到白人居民的切身利益,极易引发矛盾和冲突。 自立宪建国以来,黑白种族问题一直是美国社会中的定时炸弹,稍有不慎或偏 差,随时有可能突然爆炸,造成难以预料的后果。 在美国宪政史上,曾有过最高法院试图用法律手段解决种族问题,结果却 引发政治灾难和社会动乱的前例,最著名的例子就是南北战争前的的斯科特诉 桑弗特案(Scott v Sandford,1857)。在该案中,最 高法院的判决激化了原已尖锐对立的南北争执,堵塞了以和平手段解决南方奴 隶制问题的道路,对南北战争的爆发起到了推波助澜的恶劣作用,使美国陷入 了一场难以避免的南北大战。斯科特案一向被美国学者认为是最高法院历史上 最糟糕的判例。 背负斯科特案的包袱,面对布朗案的难题,美国最高法院出现了四分五裂 的局面。首席大法官文森谨小慎微,态度保守,反对由最高法院披坚执锐,冲 锋陷阵,冒险冲破种族隔离的城墙。他认为,兹事体大,应由民选的政府行政 部门或国会立法解决,最高法院不宜直接卷入,引火烧身。法兰克福特大法官 认为,种族隔离制度在美国根深蒂固,影响广泛,最高法院若要推翻它的话, 最好全体一致,以显示最高法院的认识统一,否则的话,将会严重影响最高法 院判决的权威性。
与很多美国著名大法官的家庭背景不同,沃伦生于普通工人的家庭,父亲 是铁路机修工。他在一个铁路小城镇长大成人,当地不法之徒的无法无天,特 别是腐败吏治为罪犯提供保护伞的行径,给他留下了刻骨铭心的印象,并成为 他学习法律的最初动机。大学时代,沃伦经常利用暑假在铁路打工,使他对下 层劳工和他们的困境有较深的理解和同情。 1914年,沃伦在加州大学伯克利分校获得法律博士学位。从1925 年开始,他连续干了13年基层地区检察官(district attorney), 严厉执法,廉洁公正,在1931年全美范围内的检察官调查评估中,他被列 为全美最出色的地区检察官之一。1938年,沃伦当选加州司法部长,后来 连续三次当选加州州长(1943-1953),并于1948年成为共和党 副总统候选人。二战期间,沃伦执行联邦政府的命令,把加州十余万日裔居民 驱逐到集中营。这个不光彩的经历,使让他认识到种族主义的可憎面目。后来 在回忆录中,沃伦对自己积极执行命令的作法充满了悔意。 贫寒的出身,长期的基层执法历练,为官一方、独当一面的州长经历,副 总统候选人的身份,铸造了沃伦与众不同的魅力和品格。虽然美国最高法院大 法官个个出类拔萃,人人身怀绝技,但很少有沃伦这样丰富的从政经历,出众 的领袖素质,独特的个人魅力。他丰富的政治技巧,也使最高法院泾渭分明的 保守和开明两派,相安无事,相互配合。斯图尔特大法官(Potter Stewart,1958-1981年任职)由衷地赞扬沃伦说:“他是位 天才的领导人,你尊敬他,你爱戴他”。 沃伦执掌最高法院后,在美国政治领域开始了一场史无前例的“宪法革命 ”。“沃伦法院”在公民权利和自由方面的一系列判决,扩大了法律平等保护 的范围,强化了对言论和新闻自由的保护,改变了立法选举中议席不平等分配 的弊端,刑事被告获得更为广泛的宪法保护,从而彻底地改变了美国社会。在 美国历史上,联邦最高法院第一次显示了它对贫困弱者、无权无势者、被讥讽 者的关注。与此同时,沃伦也遭到保守派的强烈抵制和反对,“弹劾沃伦”的 呼声一度甚嚣尘上。 想当年,在布朗案中,为了达到全体一致同意的目的,沃伦进行长达数月 、艰苦细致的“思想工作”。1954年4月底,他终于说服了最后一位反对 派里德大法官(Stanley Reed,1938-1957年任职)。 这位来自南方肯塔基州的大法官,因其在”新政“经济问题上的开明立场,被 罗斯福总统提名为大法官。但他在社会,特别是民权问题上却一向保守。能够 说服他接受废除黑白分校制度,充份显示了沃伦无出其右的耐心和技巧。 〔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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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osted on 2008-10-08) | Column List | Issue Table | Front Page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