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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 治 读 物 中 的 精 致 小 品
美国最高法院大法官霍姆斯有句名言:“法律的生命从来就不是逻辑,而 是经验”。法律并不是少数精英的理论游戏,它的生命源自普通大众的生活经 验。因此,把专业的、精深的宪法知识和智慧,以普通读者喜闻乐见的形式, 化为他们的日常生活体验,使他们能够享受其中的乐趣,感悟其中的精妙之处 ,这实在是件非常有意义的事。实际上,这就是要在法律界的象牙之塔和芸芸 众生之间搭建一座沟通之桥。从这个角度看,中国法制出版社近来推出的《美 国经典案例丛书》,即是朝向这个方向努力的力作。 陈伟著《O·J·辛普森比窦娥还冤吗》(以下简称《辛普森》)是这套 丛书之一,也是首先推出的一本。在该书后记中,作者把自己定位为一个“法 律门外汉”、“法律票友”,认为自己全凭兴趣,业余研究美国宪法,甚至担 心自己的“非科班”出身可能会把美国宪政法治的“真经”给念歪了。以笔者 之见,这实在是多虑了。他和南京大学教授任东来合著的《美国宪政历程》出 版后“既叫好又叫座”,不仅证明了他这个“专业级的门外汉”的水平,还证 实了他们致力于“熔学术著述的准确深刻和通俗读物的流畅生动于一体”的学 术通俗化努力赢得了各界广泛认可。从某种意义上说,作者以“法律门外汉” 的角度和身份来写美国宪政,对于非专业读者其实反而是件好事,因为“门外 汉”的观察理解、思维方式、关注焦点显然与普通读者更为接近,更容易引发 共鸣。 这本小书读起来简直是一种享受。它行文生动活泼,言语风趣幽默,既有 章回体小说的生动通俗,又有悬疑推理小说的引人入胜,令人爱不释手,感到 非一口气读完不可。全书解释法律术语通俗易懂,达到了白居易作诗“老妪能 解”的程度。比如,对“什么是宪法”这个人人自以为知道,却又人人说不清 楚定义的法律术语,作者的解释通俗畅白,干净利落,颇具特色。“宪法就是 管政府和保护公民权利的法。”为什么要管政府呢?“因为手握大权,所以政 府里的各级官员有可能全都是潜在的坏蛋和腐败分子,是潜在的‘有组织犯罪 集团’。所以,法律要管的,首先应当是政府里的官儿和警察,其次才是社会 上的犯罪分子。所谓加强法治,首先应当是从制度上约束和限制政府官员的权 力,是从制度上防止统治者和执法者无法无天、胡作非为。如果统治者和执法 者循规蹈矩,遵纪守法,司法者秉公判案,一视同仁,那么防止被统治者造反 闹事则易如反掌。”(第48页) 纵观《辛普森》全书,没有一个佶屈聱牙、令人不解的专业名词,这大大 增加了本书的可读性和亲和力。书中大量使用了俗语和流行语,使普通读者倍 感亲切。如“让一部份人先民主和自由起来”,美国“两亿人民两亿枪”,北 美早期移民是欧洲贫困的“下三滥”离家出走“闯关东”,里根总统是“甩手 掌柜”治国,罗德尼·金拒捕时“破罐破摔”,最高法院大法官对犯罪嫌犯“ 爱你没商量”,等等。这些词汇出现在“宪政”主题的书中,一些专业学者或 许会感到不以为然,但事实证明,这非常有利于提高可读性,帮助读者理解复 杂的现代法治,很受普通读者欢迎。 作为美国经典案例丛书的“刑事程序与公正审判”分册,书中的五个案例 显然都是精心之选:穷人律师权案,米兰达警告案,洛杉矶种族暴乱案,O· J·辛普森涉嫌杀妻案,里根总统遇刺案等。这些大案要案在美国宪政史上影 响深远,同时又是普通读者非常感兴趣的法治故事。虽然前四个案例已在《美 国宪政历程》中相对简略地介绍过,但这次重新编写,不仅增加了里根总统遇 刺案,而且修订增加了新内容。尤为重要的是,新增部份多是以前因篇幅限制 而忍痛割爱的“精华”。比如,陪审团是美国司法审判制度中至关重要的环节 ,作者特意增加了“并非‘陪审’的陪审团制度”一节,而且强调“将英文‘ Jury’一词翻译为‘陪审团’,有失其精确含义。准确地说,美国的陪审 团是与检察官、法官分享起诉权和审判权的‘无任所人民检察院’和‘无任所 人民法院’,并非‘陪着法官审判’的陪衬或摆设。”(第206页) 谈及美国宪法的阶级性时,作者指出:“作为国家根本大法,美国宪法内 容简洁,措词超然,成为对国家机构和普通公民、亿万富翁和升斗小民皆具约 束力的政治契约,是把社会各阶层之间的政治博弈、权力斗争、利益分配转变 为公共责任和程序性政治活动的通用工具”(第32页)。换言之,美国宪法 具有某种“超然性”特征。关于穷人律师权,作者认为,如果长期忽视弱势群 体的权利,将形成社会动乱的无穷隐患,造成“革命产生暴君,暴君施行暴政 ,暴政制造暴民,暴民引发革命”的恶性循环。类似的精辟论断,在书中几乎 俯拾即是,足见作者深厚的功力。 某些专家学者总是赋予自己“高深”专著以“教化和引导民众”的崇高使 命,但在现实中,他们可能会尴尬地发现,此项任务在很大程度上却是由被其 视为不登大雅之堂的通俗读物来完成的。专家学者可能发现,自己的作品常常 “难觅踪迹”,它们或被束之高阁,或被淹没于书海之中;而后者却“满目遍 野”,“触手可及”。它们别具一格地向广大民众展示了宪法和宪政的魅力, 进而逐渐培育了一个意在把民众引向法治社会的精神家园。 不过,《辛普森》在“俗”的背后,其实也暗含着对“雅”的刻意追求。 作者虽自嘲为“法律门外汉”,但学术态度相当认真,研究架式有板有眼,书 中的中英文直接引语全部注明了出处。由于长期在美国生活工作,具有良好的 资料优势,作者广泛搜寻文献资料,不仅充份利用号称“律师密度全美第一”、 藏书量130万册的弗吉尼亚州费尔法克斯县(Fairfax County) 公立社区图书馆的藏书,而且借助美国公立图书馆便捷的免费“馆际互借”方式, 大量调阅“全美法学院排名前10位的弗吉尼亚大学法学院图书馆”的文献资料, 极大地增进了研究的深度。书后开列的网络资源、参考书目及其简评内容广泛, 颇具特色,给予这本“通俗生动、风趣幽默”的小书以强有力的学术支持。就 其引用和参考的文献资料的质量而言,本书绝不亚于很多国内学者的“法律学术专著”。 值得强调的是,本书虽然展示了美国宪政精神和司法制度特色,但并不盲 目倡导中国全盘照搬美国,只是向我们客观地介绍了作为世界上的一个法治社 会的美国,为中国的法治建设提供一种可能的借鉴。与此同时,作者又不满足 于仅仅向读者讲述异国他乡的故事,而是将其非常巧妙地与中国联系起来,从 而在不知不觉中把读者从旁观者变为参与者。在洛杉矶暴乱案中,作者附带介 绍,当中美两国首脑在外交场合折冲过招儿时,此案成为李鹏总理突然抛出的 致命“暗器”,把老谋深算的美国国务卿克里斯托弗杀得难以招架,弑羽而归 。在行刺里根案中,作者信手拈来,引用黑格回忆录,披露了一个非常有趣的 史料。1972年尼克松访华前,派遣国家安全事务副助理黑格将军率先遣团 前来探路。因不满上海市革命委员会领导人徐景贤在欢迎宴会上的“反美”祝 酒词,但又顾及中方的“脸面”,黑格以埋头吃喝、拒致答谢词的“特殊方式 ”表示抗议。由此解释了著名外交官章含之回忆录中提及的一个流传甚广的疑 问,即后来出任里根政府国务卿的黑格将军身为外交特使,为何访问华夏礼仪 之邦时举止粗莽无礼,视最起码的宴会规矩和外交礼节于不顾。 对于广大读者而言,如果说《美国宪政历程》是蔚为大观的美国宪政长篇 史诗的话,那么《辛普森》就是别具风味的美国法治精致小品。它以通俗而深 刻的方式,形像地展示了“宁可漏网一千,不可冤枉一人”的美国司法审判制 度及其背后的历史、政治和文化背景。事实证明,这种消遣学习两相宜的通俗 作品不是太多,而是太少。我们热切期盼更多的优秀法律学者写出雅俗共赏的 出色法治读物。 〔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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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osted on 2008-01-30) | Column List | Issue Table | Front Page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