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栏·法律纵横】 【作者·陈伟】


深 不 可 测 的 “伊 朗 门” (七)
—— 里 根 政 府 非 法 军 售 军 援 案


·陈 伟·


7 立 案 起 诉, 涉 案 嫌 犯 无 罪 开 释

  “伊朗门”案东窗事发之后,诺思中校被解除了职务,波因德克斯特将军 被迫辞职。可是,里根总统不但夸奖波因德克斯特是“一个高尚的人”,而且 还特意给被解职的诺思打了个电话,意味深长地夸奖他是“美国英雄”。为了 隐瞒真相,波因德克斯特和诺思擅自销毁、篡改了大批绝密文件和电子通信, 其中包括里根亲笔签名、批准对伊朗秘密军售备忘录的批复原件。

  军售伊朗“战略构想”的“始作俑者”、里根总统第三任国家安全事务助 理麦克法兰虽已离职,但仍然成为众矢之的。内阁大员对这位昔日同僚毫不留 情,严厉批评,落井下石;新闻媒体添油加醋,胡说八道,雪上加霜。面对老 鼠过街、人人喊打的困境,麦克法兰声名狼籍,痛心疾首,有口难辩,无地自 容。他唯恐连累里根总统,一时没想开,竟然自斟苦酒一杯,一口气吞服了3 0片安眠药,只盼一死了之。因抢救及时,麦克法兰终于保住了性命。

  麦克法兰住院期间,前总统尼克松大驾光临,探视这位像基辛格一样“深 入虎穴”老部下。尼克松对麦克法兰感叹说:“在美国外交政策活动中,已经 根本没有国会与行政部门之间的信任和必要的秘密可言了,越南战争和水门事 件已经给这类秘密使命划上了句号。”但是,尼克松认为:“打开一条通向伊 朗的秘密渠道至关重要,麦克法兰将被证明是正确的。”

  持平而论,里根政府非法军售伊朗,的确是一项具有长远战略目标的秘密 外交行动,并非仅仅是“以武器换人质”。在此问题上,里根总统的错误仅在 于没有“及时”向国会通报,属于轻度违法。相比之下,“尼加拉瓜门”的性 质极为严重,成为“伊朗门”事件的聚光点。

  可能有人纳闷,里根总统和白宫幕僚为何戒备森严,封锁机密,不肯及时 向参众两院吹风透气,像防家贼一样提防国会议员呢?原因很简单,国会党派 对立,媒体神通广大,根本保不住任何国家机密。国会议员的工作班子非常庞 大,参议员的助理和幕僚通常有30-50人之多,议员有助理,助理还有助 手,心机暗藏,面目混杂,消息灵通,防不胜防,行政部门的国务院和五角大 楼同样如此。因此,高度机密的外交行动,通常只能由总统的幕僚助理亲自操 作,才能从根本上避免泄密的致命危险。

  为了调查“伊朗门”事件真相,里根总统任命前联邦法院法官、曾任艾森 豪威尔政府司法部副部长的著名律师沃尔什(Lawrence Walsh )出任独立检察官,主持调查“伊朗门”事件的来龙去脉和真实内幕。与此同 时,国会捷足先登,联合组成了参众两院特别调查委员会,举行公开和秘密听 证会,传召涉案证人和政府高官,企图把“伊朗门”事件查个水落石出。

  提醒读者留神,千万不要小瞧美国国会的调查听证会。大约三分之一的国 会众议员和一半左右的参议员是律师、检察官或法官出身,神通广大,精通法 律。由于拥有以严惩伪证为后盾的听证和调查大权,美国国会实际上兼有“最 高特别调查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的强大制度功能,其权威在相当程度 上超过了总统。在水门事件中,正是在国会听证会上,白宫法律顾问被迫“卖 主求荣”,总统高级幕僚被迫招出了“白宫录音带”的超级机密,最终导致尼 克松丢失了总统宝座。

  可是,参与“伊朗门”事件的的两位关键性人物,诺思中校和波因德克斯 特将军临危不惧,态度死硬,竟然以犯罪嫌犯自居,异口同声地援引美国宪法 第5条修正案,声称有权保持沉默,拒绝回答任何实质性问题。为了查明真相 ,顺藤摸瓜,钓到大鱼,国会特别调查委员会发出传票,强迫波因德克斯特和 诺思以证人而非嫌犯的身份前来国会做证,同时给予两人刑事豁免权,令其老 实交待全部内幕,将功折罪,争取宽大处理。

  听证会开场之前,为了混淆视听,保护总统,白宫方面胡编乱造,煽风点 火;新闻媒体胡说八道,忽悠过度,把诺思彻底“妖魔化”了。比如,诺思胡 作非为,叛逆不羁,无法无天,犯上作乱,是制导失控的毒刺导弹,四处闯祸 的害群之马,歇斯底里的战争狂人,在白宫地下室遥控他个人的美国外交政策 ,暗中卷入向尼加拉瓜走私毒品,向伊朗贩卖军火完全是诺思的个人决策,美 国政府没有一个人知道诺思在中美洲究竟干了些什么,等等。

  出乎意料的是,在向全国电视直播的听证会上,诺思既非一介武夫,有勇 无谋,狂热好斗;亦非猥琐小人,痛哭流涕,跪地求饶,而是神情刚毅,从容 不迫,据理力争,谈吐不俗,其整体表现令人刮目相看。他对国会议员解释说 ,一个海军陆战队中校不可能拥有如此重大的权力,不可能有权做出如此重要 的决策;从违法军售伊朗到非法军援尼加拉瓜反政府军,他完全是“奉承上司 旨意”,经手的事项都得到了上级批准。但是,诺思暗中销毁了全部机密文件 ,根本无法证明自己清白无辜。换言之,诺思变相地把责任揽在了自己身上, 沦为牺牲品和“替罪羊”。

  对于诺思“奉承上司旨意”之说,国会调查委员会主席井上参议员 (Daniel KInouye)嗤之以鼻,不以为然。井上来自夏威夷州,是美 国历史上第一位日裔众议员(1959)和日裔参议员(1963)。二战后 期,五角大楼取消了禁止美籍日裔参军入伍的禁令。井上于1944年投身军 旅,在欧洲战场浴血奋战,因伤失去了右臂,成为勇冠三军的战斗英雄,短期 内从普通士兵迅速晋升为上尉军官。战后,他在乔治·华盛顿大学获得了法律 博士学位,开始了引人注目的从政生涯。到2007年,他已经干了44年参 议员,成为在联邦参议院排名第三的资深参议员。

  想当年,在听证会上,井上主席严肃地提醒诺思中校:“美军军人法典明 确规定,上级军官下达的命令必须是合法的。事实上,它阐明美国军人有义务 拒绝执行上级不合法的命令。此项原则如此之重要,以致在纽伦堡审判中,美 国政府建议将其作为国际普适的基本原则。”

  不愧是军人兼律师出身,井上的指责尖锐深刻,启人深思。二战后,在纽 伦堡审判中,纳粹德国将领以“军人必须服从上级命令”为由,为令人发指的 侵略暴行、惨绝人寰的野蛮屠杀、毫无人性的滔天罪恶进行无罪辩护。法庭对 此进行了驳斥,强调参与战争犯罪者必须承担国际法上的个人战争责任。美苏 冷战期间,逃避专制暴政、翻越柏林墙的逃亡者,动辄遭到东德军警开枪射杀 。两德统一后,以“服从上级命令”为由、枪杀逃亡百姓的东德军警遭到了法 律严惩。

  面对如此尖锐的指责,诺思沉着冷静,不为所动。在听证会上,他展示了 尼加拉瓜政府军装备的苏制米-24“雌鹿”型武装直升机的图片,介绍了它 的强大火力和优良性能。诺思认为,美国自缚手脚,背信弃义,釜底抽薪,见 死不救,抛弃了在中央情报局“忽悠”之下揭竿而起的尼加拉瓜“自由战士” ,使其弹尽援绝,饥寒交迫,面临政府军强大炮火的屠杀。诺思强调,他遵循 上级命令,主持向尼加拉瓜抵抗力量提供有限的军事和物资援助,其目的是保 护生命,而不是屠杀人民,与纳粹暴行毫无可比之处。

  那么,诺思遵奉的上级命令是否合法呢?当执行上级命令与遵纪守法或个 人的政治信念、道德良心冲突时,什么是一个美军军官或政府官员的个人职责 呢?1970年,当尼克松下令将越战扩大到柬埔寨时,基辛格在哈佛的高足 、心腹幕僚雷克(Anthony Lake)力阻无效,愤而辞职。四分之 一世纪后,克林顿总统慧眼识人,启用雷克出任国家安全事务助理要职。

  但是,诺思认为,军援尼加拉瓜抵抗力量对赢得冷战至关重要,作为美国 军人,有幸援助这一正义事业,他深感自豪和骄傲,完全不存在辞职抗命的理 由;反而是“博兰修正案”的合宪性存在争议之处,美国宪法并未赋予国会任 意干涉总统行使外交政策和军事战略的权力。如果愣要较真的话,“博兰修正 案”还有一个定义模糊的“漏洞”,它禁止中央情报局、五角大楼以及“其它 涉及情报工作的政府部门”向尼加拉瓜反政府军提供援助。以宽泛的定义而言 ,国家安全委员会不属于“涉及情报工作的政府部门”,其工作人员只是总统 的私人助理,根本不受“博兰修正案”的约束和限制。

  诺思的自我辩护,寻章摘句,胡绞蛮缠,死钻牛角,别具一格。然而,依 照三权分立的宪政程序,里根总统签署了“博兰修正案”,其合宪性不容置疑 。白宫国家安全委员会的确不是政府情报部门,但因其职能涉及协调外交、国 防、情报等与国家安全密切相关的事宜,其工作班子成员显然亦应在“博兰修 正案”的约束和限制之内。有法必依,违法必究,乃是宪政法治的基本原则。

  从诺思的供词来看,他虽然从未与里根总统单独交谈过,但其承担的重大 使命,的确是奉承顶头上司的旨意。针对隐瞒事实真相、擅自销毁文件的指控 ,诺思自我辩护说,其工作涉及国家机密,事关千百万人的身家性命,联邦政 府特意为自己的办公室配置了最先进的文件销密粉碎设备,销毁机密文件乃是 日常工作的组成部份。这样,诺思口若悬河,侃侃而谈,把国会议员噎得目瞪 口呆,哑口无言。

  据报导,大约四分之三的美国人忙里偷闲,在电视上部份地观看了诺思做 证。美国的议员们特别热衷于电视直播的听证会,因为这是他们在新闻媒体和 父老乡亲面前炫耀政绩、扬名天下的最佳时机。没想到,苦心经营,费尽心机 ,弄巧成拙,竟然让“丧家之犬”诺思中校喧宾夺主,大出风头,名满天下, 大放异彩,被扎堆儿看热闹的平民百姓视为忠贞爱国的英雄人物。声援诺思的 数万封电报、100余万封信函如雪片般飞来,很多信封上没有地址,上书: “寄给美国英雄奥利弗·诺思中校”。

  相比之下,波因德克斯特将军谨言慎行,默默无闻。因位高权重,身涉核 心机密,针对他的国会听证和法院审判皆系秘密进行。据权威人士披露,尽管 国会给了这位将军坦白从宽、免予起诉的刑事豁免权,可是,在做证时,波因 德克斯特大义凛然,承担罪责,甚至引用杜鲁门总统强调权力责任的名言:“ 责任到我这里为止”(The Buck Stops Here),把的惊 天罪责揽到了自己身上。

  针对罪名较轻的军售伊朗案,波因德克斯特坦白:“凯西局长1985年 11月曾送来一份备忘录,经我提交总统签署。”“伊朗门”事件曝光后,为 了保护里根总统,他亲手将这一文件销毁。至于“尼加拉瓜门”,波因德克斯 特承认,此事是诺思出的“好主意”,但确实经过了他的批准,诺思并未无法 无天,擅自越权。鉴于挪用军售款项是一个可能引发惊涛骇浪的飓风源头,所 以他决定不向里根总统汇报,以便将来露馅儿时,总统可以矢口否认。将军的 以上证词,既为部下诺思洗脱了罪名,又起到了保护里根总统的作用。

  这样,波因德克斯特咬紧牙关,推功揽过,勇承罪责,保护部下,维护上 司。其结果是,里根总统有惊无险,安然无恙,避免了国会弹劾的政治灾难, 闯过了暗礁密布的激流险滩。可是,波因德克斯特本人却面临身败名裂、陷入 绝地、可能遭到重罪惩罚的下场。

  国会听证结束后,司法机关开始立案审理,首当其冲的案犯就是在国会听 证会上大出风头的诺思中校。1989年3月,负责调查“伊朗门”事件的独 立检察官沃尔什经过15个月的调查,对诺思正式提起公诉,指控他犯有篡改 、转移、销毁机密文件,妨碍国会调查等12项罪名。

  1989年年5月4日,联邦地区法院陪审团判决,在12项起诉罪名中 ,被告犯有阻挠国会调查、擅自销毁文件等3项罪名,另外9项被判定无罪。 同年7月,法官判处诺思3年徒刑,缓期执行,狱外监管,罚金15万美元。 此外,要求诺思从事1200小时的无偿社区服务,承担一项帮助青少年避免 吸毒的计划,并终身不得担任公职。诺思不服判决,遂向联邦上诉法院喊冤叫 屈。

  1989年11月,诺思官司缠身,百无聊赖,在家闲看电视。不经意间 ,他在屏幕上看到,在东西方两大军事集团冷战对峙的前沿,两德人民涌向街 头,美苏冷战的象征柏林墙轰然倒塌。面对激动人心的历史性场景,这位在冷 战中出生入死、惹祸上身的“美国英雄”心潮起伏,百感交集,顾影自怜,泪 如泉涌。诺思的小女儿莫明其妙,颇感吃惊,她跑到楼上高喊:“妈妈,老爸 有毛病啦!”

  1986年10月,美国国会批准恢复对尼加拉瓜反政府军的军事援助, “博兰修正案”正式失效。1989年,在军事压力和国际调停之下,尼加拉 瓜桑地诺政府被迫同意停火,实行民主改革,举行全国大选。1990年2月 ,美国支持的右翼候选人奥莱塔·查莫罗夫人在大选中胜出,桑地诺解放战线 候选人奥尔特加丢失了总统宝座。

  1991年,联邦上诉法院对“美国诉诺思”案做出裁决,以控方证据主 要基于享有“豁免权”的国会听证为理由,推翻了联邦地区法院的裁决。在判 决书中,上诉法院法官一针见血地指出:“我们不同意在美国进行政治审判。 ”换言之,此案的实质是“政治分歧”,而非刑事犯罪。沃尔什检察官不服判 决,当即向联邦最高法院上诉。出乎意料的是,联邦最高法院袖手旁观,不置 一词,致使联邦上诉法院的裁决得以维持,诺思竟然被无罪开释。

  官司结案后,诺思出版了回忆录《遭受攻击》(Under Fire) ,成为小有名气的畅销书作家。1994年,诺思赢得共和党提名,出马竞选 弗吉尼亚州联邦参议员,声势颇大,支持者甚众,但最终以微小差距败落。后 来,诺思在保守派色彩甚浓的福克斯(Fox News)电视台担任军事新 闻评论员。“9。11”事件后,在美军入侵阿富汗和伊拉克的两场战争中, 诺思头戴钢盔,冒险出征,亲赴战场,随军采访,现场报导,大出风头。

  1989年,独立检察官沃尔什对波因德克斯特提起公诉。此时,里根总 统任期已满,荣耀退休,遭受弹劾的危险不复存在。面对刑事重罪起诉,老谋 深算的波因德克斯特突然改口,披露自己当年曾向里根请示过挪用军售余款一 事。

  风云乍起,案情突变。沃尔什检察官决定,采取庭外录像的形式,要求年 近八旬的里根总统就此事宣誓做证。可是,里根当时已出现了老年痴呆症的部 份症状,忘性大得惊人。在录像作证时,他迷迷登登,颠三倒四,整个儿就是 一问三不知。沃尔什检察官是联邦法官出身,久经法场,经验丰富,与各式各 样的出庭证人打了数十年交道。他凭借直觉感到,演员出身的里根总统确实已 经糊涂了,并非装模作样,逢场作戏,以假乱真,演技高超。

  面对如此窘境,仅凭出尔反尔、反复无常的波因德克斯特将军的一面之词 ,岂能给民望如日中天、脑袋稀里糊涂的退休老总统轻易定罪?沃尔什无可奈 何,最终决定,放弃追究里根总统的刑事责任。实际上,在水门事件中,如果 没有“白宫录音带”作为铁证,尼克松总统很可能有惊无险,闯过难关,功成 名就,永垂青史。在“拉链门”案中,如果没有莱温斯基裙子上的证据,克林 顿总统肯定撒谎低赖,毫发无损,风流如初,涛声依旧。

  联邦特别法庭陪审团认为,波因德克斯特将军忠心耿耿,属于“代人受过 ”的“替罪羊”,其遭遇令人扼腕,但是,他确实触犯了刑律国法,难逃其究 。陪审团作出了有罪裁决之后,当庭法官却对将军深表同情,大笔一挥,仅判 了6个月徒刑。尽管重罪轻判,形同儿戏,但是,联邦上诉法院仍然以控方证 据主要根据享有“豁免权”的国会听证为由,推翻了联邦特别法庭的有罪裁决。

  沃尔什检察官勃然大怒,决定向联邦最高法院上诉,希望大法官出面裁决 ,主持正义,一槌定音,以儆效尤。没想到,联邦最高法院老奸巨猾,宣布不 受理“美国诉波因德克斯特”案,而且根本没有解释任何原因。大法官老于世 故,老谋深算,一向避免误入举步维艰的政治棘丛,陷入深不可测的外交泥沼 。依照美国宪政传统,最高法院管天管地,管不了外交领域!联邦最高法院至 高无上的权威,在相当程度上基于大法官的韬光养晦和自我节制。

  官司结束后,波因德克斯特一直保持沉默,对“伊朗门”事件以及国会听 证和特别法庭审判的内幕讳莫如深,一声不吱。此公后来出任数家高科技公司 的科技顾问和资深副总裁,在电脑监测和情报识别系统的研发领域中卓有建树 。“9。11事件”后,波因德克斯特被小布什政府“平反昭雪”,临危受命 ,重获公职,在五角大楼组建“整体情报预警”(Total Infor mation Awareness)办公室,研究开发世界上最大的全球电脑 监测系统,为追踪恐怖分子行踪而搜集大量公开和私人信息,使其成为美国本 土安全军事指挥部不引人注目的情报分析总部。

  回首往事,“伊朗门”事件错综复杂,扑朔迷离,波谲云诡,深不可测。 它是美国政治中“府会相争”、争执不休的奇特产物。在外交决策领域,政府 行政部门与国会两院争权夺利,相互倾扎,各持己见,明争暗斗。当国会积极 行使监督权和“钱袋权”时,里根总统及其幕僚不是俯首听命,甘拜下风,而 是阳奉阴违,特立独行,目无国法,铤而走险,致使国会与总统在外交政策方 面的分歧急剧升级,演变成一场前所未有的宪法危机。这个惊天大案既反映出 美国宪政法治的成就和精彩,也反映出权力制衡的缺失和无奈。

  在“伊朗门”事件中,麦克法兰、波因德克斯特和诺思等人,废寝忘食, 舍生忘死,精忠报国,廉洁奉公,但是,以“美国标准”而言,他们缺乏为官 从政之德,缺少爱国护宪之心。为了“忠实地”执行里根总统的外交政策,他 们不惜铤而走险,以身试法,视宪政法治为障碍,视国会立法为无物。案发之 后,波因德克斯特和诺思对薄公堂,大义凛然,承担罪责,保护总统。对此, 敬之者尊其为国家栋梁,恨之者骂其为乱臣贼子。一半是海水,一半是火焰; 一半是天使,一半是魔鬼。可谓众说纷纭,各执一词,争执不休,爱恨交织。

  在这场险象环生的政坛惊涛骇浪中,里根总统安渡难关,全身而退,堪称 美国政治中的头号奇迹。但是,里根本人责任重大,难逃其咎。在尼克松总统 任内,国家安全事务助理基辛格大权独揽,肩负秘密使命,从事秘密谈判,担 任政府发言人,制定外交战略,协调行政部门工作,俨然成为凌驾于国务院之 上的“超级国务卿”。可是,在里根总统任内,由于其放任自流的领导风格, 至少在伊朗和尼加拉瓜问题上,麦克法兰、波因德克斯特及其部下诺思胆大妄 为,权倾一时,集国务院、五角大楼和中央情报局的巨大权力于一身,进行秘 密军售,从事秘密使命,掌握秘密金库,遥控秘密战争,成为凌驾于监督和制 衡之上的“地下王国”,确实触犯了美国政治大忌。

  针对“伊朗门”事件,鲍威尔将军精辟地指出:“出现这种局面,并不完 全是麦克法兰、波因德克斯特、诺思等人之过。他们为里根总统工作,而总统 却不喜欢插足于权力很大的阁员之间,做出困难的抉择。里根总统希望人质获 释、尼加拉瓜反政府军继续存在,但是,总统却不太操心具体怎样才能达到这 些战略目的。其结果,国家安全委员会填补了一个权力真空,成为进行自己小 型战争的国防部、成为实行自己秘密外交的国务院、成为从事自己隐蔽情报活 动的中央情报局。这一切造成的结果,就是伊朗-尼加拉瓜反政府军事件。”

  1998年,“伊朗门”事件案发12年之后,在华盛顿水门饭店,因揭 露水门事件而名满天下的美国首席政治新闻记者鲍勃·伍德沃德单刀直入,向 独立检察官沃尔什提出了一个带有盖棺论定性质的问题:“伊朗-尼加拉瓜反 政府武装事件将怎样被载入史册呢?”

  沃尔什检察官斟酌词句,非常慎重地回答:“我想它将作为一个并非卑鄙 的违宪事件被载入历史。”“我认为里根总统犯了错误,他挑衅了法律,他是 经过深思熟虑的,但是,他并不肮脏。”

〔完〕


(Posted on 2007-0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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