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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 “女 秘 书” 到 大 法 官 (二) —— 美 国 最 高 法 院 首 位 女 大 法 官 奥 康 诺
美国最高法院大法官人人身怀绝技,个个身手不凡。他们之中,有的是出 类拔萃的法学家,有的是名震四方的大律师,有的是誉满全美的联邦上诉法院 法官。相比之下,以法律界的资历、地位、声望而言,奥康纳平淡无奇、默默 无闻。她只干过五年县法院法官,一年多(21个月)的州上诉法院法官。她 为何能脱颖而出、一鸣惊人、青云直上,越过州最高法院、联邦地区法院、联 邦上诉法院的阶梯,一跃而成为联邦最高法院大法官呢? 实际上,在提名任命大法官问题上,候选人的资历、地位、声望固然重要 ,但并非决定性因素。1972年,尼克松提名伦奎斯特出任大法官。此公时 年47岁,以前在亚利桑纳州干过执业律师,曾任联邦司法部长助理,执掌司 法部法律顾问处,一天法官都没干过,根本谈不上显赫的资历和声望。伦奎斯 特和奥康纳平步青云,飞黄腾达,除了个人素质之外,恐怕只能用“朝中有人 好做官”来解释。 在美国宪政体制中,影响大法官候选人提名的因素错综复杂,神秘难测。 一般而言,国会和党内领袖人物、现任大法官、联邦司法部长的推荐是影响大 法官候选人提名的三个重要因素。 亚利桑纳虽然是个毫不起眼儿的边远小州,但却是当代美国保守主义的大 本营。亚利桑纳州联邦参议员、退役空军准将戈德沃特(Barry Gol dwater)号称是当代美国保守主义的开山鼻祖。此公是1964年共和 党总统候选人,虽然败于约翰逊总统,但他长期担任参议院军事委员会主席, 在党内声望极高,一言九鼎,在意识形态和党务人事方面对尼克松和里根总统 影响极大。尼克松执政后,因戈德沃特推荐,亚利桑纳州著名律师克兰典斯特 (Richard Kleindienst)出任联邦司法部副部长、部长 ;州党部竞选大将伦奎斯特出任司法部部长助理,后来一不留神当上了最高法 官大法官。奥康纳异军突起、一鸣惊人,与其“亚利桑纳帮”的党内背景密切 相关。 现任大法官的举荐,是影响大法官提名的另一关键性因素。1970年, 首席大法官伯格(Warren E·Burger,1969-1986任 职)推荐童年挚友、结婚典礼上的男傧相、时任联邦上诉法院法官的布莱克门 (Harry A·Blackmun,1970-01994任职)出任大 法官。里根执政时,美国法律界稍有声望的黑人和女性都是民主党人,他只得 另辟蹊径,不拘一格,“矮子里面拔将军”,破格拔擢无名“女流之辈”。此 时此刻,伦奎斯特“内举不避同窗”,鼎力举荐奥康纳出任大法官。他与奥康 纳同学(法学院)同事(州党部)多年,深知她外柔内刚,素质超凡,若非被 长达十多年“随军家属”、“家庭煮妇”的贤妻良母生涯给耽误了,她很可能 早已名震全美,誉满天下。 在大法官候选人提名问题上,联邦司法部长是具体经办人,其作用和影响 不言而喻。当大法官职位出缺时,一般由司法部长和白宫幕僚主持物色人选, 经联邦调查局审查个人背景,由美国律师协会对每位候选人的法律才能做出专 业评估,共有杰出、优秀、良好、一般四档,然后拟出候选人名录,供总统参 考选择、拍板决策。信不信由你,司法部长史密斯虽有“重男轻女”的名声, 但是,在推荐奥康纳出任大法官问题上,此公扮演的幕后角色举足轻重。 值得一提的是,尽管“朝中有人”,但绝大多数法律界人士并不看好奥康 纳的“官运”。美国政界官场历来有“多样化”的“潜规则”。伦奎斯特和奥 康纳不仅是同班同学,而且来自同一个西部边远小州。这是个相当致命的“政 治硬伤”和“官场忌讳”。没料想,“西部牛仔”奥康纳面试时轻松自如,谈 笑风生,“临场发挥”极佳,赢得里根总统赏识青睐。令华盛顿观察家跌破眼 镜!
奥康纳上任之初,那些资深法官老爷们、其中包括老同学伦奎斯特,一天 到晚端着个授受不亲的架子,对这位女大法官一付不冷不热、公事公办的态度 。多年来,大法官们或深居法律殿堂之内,或埋首法理象牙塔之中,孤芳自赏 ,恃才傲物,不食人间烟火。 在这些“法官呆子”中,只有“南方绅士”鲍威尔(Lewis F·P owell,Jr,1972-1987任职)对奥康纳笑脸相迎,体贴入微 。在法院工作中,他推心置腹,言传身教,甚至“转让”最得力的女秘书,帮 助经验欠缺的奥康纳迅速适应联邦最高法院的工作环境和错综复杂的司法程序 ;在日常生活中,他嘘寒问暖,鼎力相助,帮助初来乍到、人生地疏的奥康纳 一家在华盛顿市郊购房置地,安家落户。两人遂成为忘年莫逆之交。在司法理 念方面,鲍威尔对奥康纳亦有潜移默化的影响。据统计,1981-1987 年间,在以五比四票数裁定的案例中,奥康纳与鲍威尔在同一阵营的次数名列 第一。 多年后,奥康纳在《法律的尊严》(The Majesty of t he Law)一书中,专辟一节,谈及鲍威尔大法官其人其事。在奥康纳笔 下,鲍威尔慈祥和蔼,深谋远虑,坚韧不拔,人格完美,领袖群伦,可与南军 名将罗伯特·李将军相比。 鲍威尔1907年生于南部弗吉尼亚州,哈佛大学法学院出身,二战时投 笔从戎,主持盟军总部情报部门,居功厥伟,官拜上校。战后,“复转军人” 鲍威尔重操律师业,德才兼备,功成名就,誉满全美,荣任美国律师协会主席 。1972年,鲍威尔年届退休之龄(65岁),已萌不问政事、退隐田园之 念。在尼克松总统多次苦劝之下,他勉强同意出任大法官。此公以温和保守、 老谋深算、圆滑世故、灵活变通著称。1978年,在著名的加州大学董事会 诉巴基案中,针对错综复杂、争议百出的“平权措施”(Affirmati ve Action)难题,鲍威尔“脚踩两只船”,在四比四的僵局下,基 于不同理由两边都投票,使此案成为美国宪政史上颇为罕见、影响深远的“双 重判决”。 鲍威尔退休后,奥康纳日渐成熟,独树一帜。美国法律界有以首席大法官 的姓氏命名联邦最高法院的传统习惯。在“伦奎斯特法院”中,奥康纳是惟一 一位兼具立法(州参议院议长)、执法(州司法部长助理)、司法(州上诉法 院法官)经验的大法官。民选官员和“三权兼备”的特殊经历,使奥康纳贴近 生活,体恤民情,深谙折中妥协之道。当然,折中妥协只是相对而言。保守主 义仍然是奥康纳的基本司法理念。在轰动一时的2000年“大选案”中,奥 康纳与保守派联手,以五比四的微弱多数把德州州长小布什“选”进了白宫。 纵观“伦奎斯特法院”20年,平权运动、政教分离、联邦与州权、堕胎 死刑、嫌犯人权、总统选举、反恐羁押等高度争议性问题纷至沓来,频频挑战 美国社会。联邦最高法院陷入分裂,自由和保守两派势均力敌、僵持不下,其 严重程度远甚于“鲍威尔年代”。在此特殊时代,奥康纳灵活变通,折中妥协 ,居中调和,大大缓和了“伦奎斯特法院”的保守趋向。据统计,在“伦奎斯 特法院”后期(1994-2002),在四分之三的以五比四投票裁决的判 例中,奥康纳投下了左右最高法院立场的关键一票,扮演了举足轻重、至关重 要的角色。一些观察家据此认为,奥康纳是当代美国最有权力的大法官;“伦 奎斯特法院”徒有其名,“奥康纳法院”名符其实。 持平而论,“奥康纳法院”之说,似有过分溢美之嫌。尽管一向苛刻的美 国媒体对奥康纳一片赞颂之辞,但是,她无法与“伟大的首席法官”马歇尔( John Marshall,1801-1835任职)、“伟大的异议者 ”霍姆斯(Oliver Wendell Holmes,Jr,1902 -1932任职)比肩,亦很难与“誉满天下,谤满天下”的坦尼(Roge r B·Taney,1836-1864任职)、沃伦(Earl War ren,1953-1969任职)等人物相提并论。就长远的历史地位而言 ,奥康纳恐怕略逊于伦奎斯特。伦奎斯特主政联邦最高法院20年,高瞻远瞩 ,卓尔不群,旗帜鲜明,力挽狂澜,在新联邦主义司法原则领域卓有建树,在 美国宪政史上留下了影响深远的政治遗产和鲜明的个人烙印。相比之下,奥康 纳将以“有原则的温和保守主义者”、“也许是美国历史上公共事务中最有影 响力的女性”而留名青史。 〔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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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osted on 2005-09-28) | Column List | 上 | 下 | Issue Table | Front Page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