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穿 透 “道 德” 和 “党 争” 的 迷 雾 (六) —— 克 林 顿 总 统 弹 劾 案
在“拉链门”案中,克林顿到底犯了啥错误,恐怕是这个世纪大案最令人 困惑之处。世人皆知,此案不是那种帝王总统骄奢淫逸、欺男霸女、挪用公款 、金屋藏娇的传统套路,克林顿也没有违法乱纪,滥用权力,在住房、金钱、 经商、升官等方面对情妇予以特别关照。他与莱温斯基的之间的关系,属于婚 外偷情、男贪女爱、风流快活的性质。克林顿总统只是犯了“生活作风”错误 ,与法律压根儿就不沾边儿! 然而,从严格的法律角度看,以上说法差之毫厘,失之千里。在“拉链门 ”案中,克林顿触犯刑律之处,恰恰不在于白宫中的颠鸾倒凤、男女私情,而 是由于他在琼斯案和联邦大陪审团调查案中知法犯法,在法庭宣誓后矢口否认 私情,构成了“伪证罪”的重大嫌疑。从表面上看,克林顿因风流韵事受到独 立检察官的调查和国会的弹劾,但是,就实质而言,涉嫌“伪证罪”和‘妨碍 司法”才是此案关键之处。 可能有人会说,你拉倒吧,什么“伪证罪”呀,不就是为床上和裤裆里那 点破事儿撒了个谎吗,有什么大不了的事儿?什么是政治家,政治家的职业就 是撒谎,就是把弥天大谎说得像肺腑之言一样令人信服。想当年,被苏联击落 的U-2战略侦察机已经被公开展览了,艾森豪威尔总统仍然在电视中向国民 信誓旦旦,愣说美国飞机从未入侵过苏联领空。这个谎言撒得难以收场,艾帅 最后只得以不知内情为由道歉了事。 克林顿的致命错误就在于,他在最不该撒谎的地方撒了谎。在法庭手扶圣 经,向上帝宣誓“说真话,完全的真话,除了真话别无其它” (Tell the truth, the whole truth, nothing but truth)之后,有问必答, 实话实说,这是美国司法和政治程序的基本原则。在好莱坞出品的法律题材电 影中,法官和律师总是不厌其烦地提醒证人:“你在宣誓之下”,这句告诫之 词绝非戏言。在美国的司法体制中,不管地位多高、权势多大,一旦触犯这一 基本宪政原则,必然会受到法律严惩。 在研究美国宪政法治体制时,中国学者一向注重大课题、大背景,诸如罗 尔斯的“正义论”、美国宪法的高级法原则、美国宪政法治的基督教背景等, 宏大叙事,气吞如虎,坐而论道,莫测高深。但是,好像很少有人注意到严惩 “伪证罪”之类的技术性细节。实际上,这个看上去似乎不起眼儿的小问题, 却是美国政治制度的奠基之石和美国宪政法治的中流砥柱。 什么是资本主义?资本主义不是机器大工业,也不是蒸汽机和电子计算机 。就实质而言,资本主义是一套法律制度,是法规契约和商业信用,是限权政 府和司法独立,是三权分立与制衡和新闻自由。在这套制度中,法院的作用至 关重要。在法院打官司靠什么?很简单,靠证据。法官最恨什么?一句话,最 恨证人作伪证!一旦证人在法庭上随意撒谎,那么法院根本谈不上公正裁决! 所以,为维护宪政程序,美国司法制度对严惩”伪证罪“极为重视,一旦落网 ,决不姑息,穷追猛打,誓不轻饶。 在美国的宪政体制中,参众两院不仅拥有立法权,而且拥有杀伤力极大的 调查权和监督权,使立法部门在某种意义上成为“特别调查法院”和“最高人 民检察院”,其权威和威慑力在很大程度上超过了总统。在严惩“伪证罪”的 重刑威胁之下,国会调查权成为立法机构监督行政部门的利器,对维护三权分 立与制衡体制起到了至关重要、不可或缺的作用。国会进行调查和听证,一般 由已有或特设的国会专门委员会主持。在参众两院中,大约三分之一的众议员 和大约一半左右的参议员有律师、法官或检察官背景,皆为精通法律的专家。 在听证会上撒谎的证人,将会因伪证罪而遭到刑事起诉。可以毫不含糊地断言 ,严惩伪证是美国三权分立与制衡制度的奠基之石和中流砥柱。 纵观美国宪政史上的大案要案,很多都与“伪证罪”直接相关。1950 年代的“希斯间谍案”,助理国务卿希斯因“伪证罪”被判五年有期徒刑;1 970年代的水门窃听案,在国会听证调查时,因畏惧“伪证罪”的严重后果 ,总统高级幕僚别无选择,被迫如实招出了白宫录音系统的惊人内幕,最终导 致尼克松总统丢失了白宫宝座,前联邦司法部长、白宫办公厅主任等20多名 政府高官亦因“伪证罪”和妨碍司法罪而入狱服刑;1980年代的“伊朗门 ”案,海军陆战队中校诺思、总统国家安全事务助理彭戴克特海军中将、助理 国务卿亚布拉姆斯等皆因“伪证罪”和对国会隐瞒真相而被判刑。1990年 代轰动一时的橄榄球星O.J.辛普森涉嫌杀人案,办案警官在回答辩方律师 提出的与案情无直接关系的“黑鬼”问题上撒谎,结果因“伪证罪”遭到检察 官起诉,被判处三年徒刑,狱外监管。就此而言,在“拉链门”案中,克林顿 因涉嫌伪证罪而遭到国会众议院弹劾,一点儿也不冤! 〔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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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osted on 2005-05-11) | Column List | Issue Table | Front Page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