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栏·法律纵横】 【作者·陈伟】


我 有 精 神 病 我 怕 谁 (五)
—— 欣 克 利 行 刺 里 根 总 统 案 (1982)


·陈 伟·


( 五 ) 亡 羊 补 牢, 禁 枪 法 案 惹 争 议

  欣克利案判决后,很多美国人认为,法院对这个刺杀总统世纪大案的审判 干脆就是天大的笑话;刺客欣克利并无精神病,真正有病的是过份保护罪犯权 利的法律法规,真正有病的是枪枝泛滥的美国社会。因此,法律法规方面的漏 洞和弊病必须予以及时修补。

  1984年,美国国会通过《综合控制犯罪法》,对刑事案中的精神病无 罪辩护“从严控制”。该法案规定,今后在此类案例中,辩方阵营将负有证明 被告患有严重精神疾病的举证重任,若证据不能达到“超越合理怀疑”的严格 标准,则被告有罪。此款法律修订了偏袒嫌犯的旧规则,极大地增加了辩方律 师在精神病案例中打赢官司的难度。与此同时,美国各州也纷纷修改法律,总 的趋势是限制滥用精神病无罪辩护。

  欣克利案后,里根政府白宫发言人正式向媒体宣布,白宫将永久性停止预 先公布总统工作日程的传统做法。因70岁的里根恰好在执政第70天遇刺, 南希疑神疑鬼,惊魂难定,她遍访星相大师,夜观天象,借助“占星术”挑选 良晨吉日,随机即兴安排里根总统工作日程,引起白宫高级幕僚极大不满。因 “占星术”和“伊朗门”风波,新任白宫办公厅主任里甘与南希闹得水火难容 ,最终以里甘卷铺盖走人收场。

  在美国历任第一夫人中,南希素以参政揽权,越俎代庖,专横霸道著称。 里根年事已高,又是个有名的“甩手掌柜”,对南希一向言听计从。可是,在 一切公众场合,南希对里根崇拜有加,视若神明。每逢里根发表演说,南希必 端坐在旁,不但洗耳恭听,而且自始至终以无限爱慕之目光凝视夫君,目不转 睛,款款情深,整个儿就是一个妙龄少女凝视白马王子。面对“人生似戏,戏 似人生”之景,小民百姓颇为感动;新闻媒体讽刺挖苦,指责这位好莱坞出身 的“女强人”假戏假作,老妪故作少女情窦初开,以此掩盖她在白宫作威作福 、颐指气使的真实面目。媒体后来特意创造了一个妙语,楞是把第一夫人含情 脉脉的目光讥讽为“南希式凝视”(Nancy′s Stare)。

  1991年3月30日,即欣克利行刺里根案10周年之际,已退休的里 根总统和夫人应乔治·华盛顿大学之邀,亲临校园礼堂向全校师生发表演讲, 并向当年救治过他的该校医护人员当面致谢。美国知识界一向对里根总统不感 冒,但校园中低年级大学生对老总统印象尚佳,场面整得挺热闹。说来也巧, 笔者当年恰好正在该校读洋书、遭洋罪,凑热闹起了个大早排队,弄到一张前 排票,稀里糊涂地听了一回里根演讲。

  至今记得,那天校园中戒备森严,如临大敌。当时里根年届80高龄,身 板硬朗,风度潇洒,但不知为何,其嗓音颇为苍老嘶哑。里根在开场白中说: “我有幸大难不死,皆因上帝保佑和贵校医生神术救治。十年寒暑一晃而过, 日前收到贵校来函时,我大吃一惊,久久未敢启封。众所周知,本总统一向以 糊涂健忘著称,或许当年欠下了巨额手术费(Bill)未付清,如今赶上经 济不景气,贵校打上门来讨债了。”话音刚落,台下立刻笑翻了场。世人皆言 里根为“二流影星”,我看他绝对可以进入“一流影星”之列。此公相貌堂堂 ,气宇庄重,颇具国家元首之尊,但并不故作威严;其言幽默风趣,平实无华 ,人称“伟大的沟通者”,但并不流于嬉噱。在好莱坞影星中,至今尚未见任 何一人能将美国总统的角色演得如此到位。

  里根一向注重大局,对细节毫无兴趣。他的演讲轻松愉快,妙语联珠,我 身边有几个哥们儿差点儿笑岔了气。实话实说,我那时来美国还不到三个月, 对里根脱口而出的那些笑话和俚语,我当时大多似懂非懂,云里雾中。但是, 我身坐前排,镇静自如,不懂装懂,滥竽充数,逢笑必笑,笑必大笑,楞是一 付精通美式俚语和幽默笑话的架式,既改善了校园中亚裔学生呆板乏味的传统 形像,又给足了里根总统面子。我还注意到,在整个演讲过程中,南希举止端 庄,风度典雅,“凝视”大方自如,柔情似水,不似媒体描述得那般不堪。

  里根那天演讲的重点好像就是讲笑话,各种笑料讲得差不多了,演讲也就 快结束了。临近尾声时,他终于神情严肃地转入了这次演讲的正题。只见工作 人员将一位半身瘫痪、身坐轮椅的中年人推到舞台中心,里根向台下听众介绍 说,这位就是原总统新闻秘书布莱迪(James Brady)先生,10 年前在行刺总统案中,他被欣克利射出的第四颗子弹击中头部,造成终身半身 瘫痪。多年来,布莱迪身残志坚,一直坚持不懈,积极努力争取枪支管制立法 。里根总统表示,尽管他本人为全美步枪协会会员,但他将完全支持布莱迪提 出的议案(Bill)。

  1994年2月,美国国会终于通过了以布莱迪命名的《布莱迪法》。该 法案主要有三项规定:第一,枪支购买者需要有五天的等待期;第二,在此期 间,枪支购买者的背景将会受到背景调查,以确保罪犯、精神病患者、青少年 、非法外籍人士不得购买武器;第三,对所有的枪支买卖进行登记,记录将保 持20年。《布莱迪法》只是对购买枪支做了一些限制,但却在美国社会引发 了极大争议,其中部分条款竟于1998年正式宣告中止施行。

  反对《布莱迪法》的人士认为,美国社会早已枪支泛滥,罪犯手中永远都 会有枪支。当大祸临头之时,这种以“等待期”为特征的法律,惟一作用就是 限制守法公民。一个颇有说服力的事例是,1992年洛杉矶市发生黑人大暴 乱时,警员总数高达8000之众的洛杉矶市警察局竟然以保护重要城区为由 ,退缩在繁华的商业区和办公区“坚守待命”,并无一人赶赴中国城、韩国城 和黑人区等少数族裔居住区维护治安,听任黑人劫匪在那里烧杀抢劫,纵火焚 烧,把四分之一的洛杉矶市烧成了一片火海。

  暴乱平息后,令新闻媒体大吃一惊的是,中国城和黑人区的商店损失惨重 ,但店铺林立的韩国城却基本上完好无缺。原来,韩国城中有一家杂货店的老 板是枪械爱好者,此公当年曾是一位久经战阵的韩战老兵,退役来美经商后, 仍然爱好舞刀弄枪,家中收藏了很多旧型枪支武器。暴乱之初,他一见大势不 妙,立刻把家中收藏的各型枪支弹药火速运来,并临时购买了一些枪支,分发 给手下年青力壮的雇员,并招唤一些韩裔枪械爱好者火速前来增援。此外,这 位老兵还指挥众人用运货卡车堵住韩国城主要街口,把整袋整袋的大米堆放在 车前和车上,构成射击掩体和防御工事。就像淮海大战期间死守双堆集的国军 机械化黄维兵团一样,快速建成了一道环形汽车防线。

  这样,当黑人劫匪气势汹汹地杀到韩国城时,迎接他们的是勃朗宁型机枪 和汤姆型冲峰枪的猛烈扫射。这种老式枪械打起来动静特大,跟打炸雷似的, 把毫无心理准备的黑人劫匪吓得屁滚尿流。这些乌合之众其实都是些欺软怕硬 的主儿,一看对方手里有真家伙,只得知难而退,另找软柿子捏去了。这样, 总共不过是一百来个人,七、八十条枪,但却保住了价值数亿美元之巨的韩国 商业城。事后,美籍韩裔店主手持机枪和冲峰枪威风凛凛护卫自家商店的照片 ,醒目地登上了全美各大报的头版。

  反对禁枪法案的阵营认为,枪支泛滥并非犯罪根源,枪支本身不会犯罪。 众所周知,瑞士是一个全民皆兵、“枪支泛滥”的国度,但瑞士的犯罪率却是 全世界最低的国家之一。然而,瑞士人的公民素质极佳,这一点美国人根本没 法比。最早来到北美新大陆这块蛮荒之地的移民,绝大多数都是那些欧洲大陆 最不安分守己、最爱惹事生非的主儿。这些移民是冒险家、掏金狂、发财迷、 流放罪犯、政治难民和宗教狂热分子。英国国王曾把5万名罪犯一次性流放到 北美。相形之下,那些尊贵体面、安居乐业的良民都留在了欧洲大陆。有人开 玩笑说,几百年来,美国的这种移民成份构成至今变化不大。

  枪支泛滥这个话题在美国已经谈论了几十年,枪支管制问题在美国政坛也 吵了几十年,至今莫衷一是。美国宪法第2条修正案确立了公民持枪的合法性 ,确立了公民持枪捍卫民主自由的权利。然而,美国人在充分享受购枪和持枪 自由的同时,也在付出极高的生命代价。建国200年来,先后已有四位美国 总统死在刺客枪下。里根总统遇刺大难而不死,堪称不幸之中的大幸了!

〔完〕


(Posted on 2004-08-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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