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栏·在歧路】 【作者·北岛】


橄 榄 树 林 的 一 阵 悲 风 (二)


·北 岛·


Federico Garcia Lorca
  1922年6月7日,即24岁生日两天后,洛尔加在格林那达一家旅馆 朗诵了《深歌集》。一周后,深歌艺术节在阿拉汉伯拉宫拉开序幕,吸引了近 四千穿传统服装的观众。参加比赛的歌手一一登场,响板迭起,吉他悸动,从 吉普赛人中传出阵阵哭声,他们跟着沉吟起舞,如醉如痴。次日晚大雨,人们 把椅子顶在头上,比赛照常进行。洛尔加对一个本地记者说:“告诉你,亲爱 的朋友,这深歌比赛是独一无二的。它是和月亮和雨比赛,正象太阳与阴影之 于斗牛一样。”

  1923年春,洛尔加勉强通过大学毕业考试,一周后和弟弟去马德里。 在寄宿学院,一个叫萨尔瓦多(达里(Salvador Dali)的青年 画家进入他视野。他们随即形影不离:散步、逛博物馆、泡酒吧、听爵士乐。 有一回,达里把一张二流作品卖给一对南非夫妇。兴奋之余,他们叫了两辆出 租车回学院,自己坐头一辆,让另一辆空车跟着。此举被马德里富家子弟效法 ,流行一时。由于野心的互相投射,以及被对方的才能强烈吸引,他们的关系 很快从友谊发展成爱情。

  1925年复活节假期,洛尔加应邀到达里家作客,他们住在地中海边一 个风景秀丽的小镇里。达里的妹妹阿娜(Ana Maria),按洛尔加的 说法,是“那些美丽得让你发疯的姑娘之一”。他们仨沿海滨散步。达里察看 光线、云和大海,洛尔加背诵自己的新作。一天下午,他们围坐在餐桌旁,洛 尔加读了他新写的剧本,阿娜感动得哭了。达里的父亲声称,他是本世纪最伟 大的诗人。

  洛尔加回到格林那达,他近乎绝望地怀念那段美好时光。达里在巴塞罗那 附近服兵役。他们书信频繁,字里行间情谊绵绵。洛尔加写了首诗 《萨尔瓦多·达里颂歌》,达里在信中称他为“我们时代唯一的天才”。洛尔 加深知同性恋的危险,特别是在一个天主教国度。他得学会伪装,避免来自社 会习俗的惩罚。

  1927年5月,洛尔加来到巴塞罗那,参加他的新戏彩排。服兵役的达 里一有空就溜出来,和他在一起。他们在街头漫步,迷失在关于艺术和美学的 热烈讨论中。达里为他的新戏做舞台设计。6月17日,达里和他妹妹来参加 首演。演出获得巨大成功。

  在西班牙文学史上,1927年无疑是重要的一年。为纪念西班牙诗人贡 古拉(Luisde Gongora)逝世三百周年,洛尔加和朋友们举办 一系列活动,马查多、法拉、毕加索和达里等人都热烈响应。在马德里,年轻 人焚烧了贡古拉当年的敌人的书;由于西班牙文学院对贡古拉的冷落,他们半 夜在文学院围墙上撒尿。

  高潮是在西维亚(Seville)举办三天的纪念活动,洛尔加和其他 几个年青诗人在邀请之列。他们一行六人登上火车,一路喧闹,深夜到西维亚。 迎接他们的是退休斗牛士梅亚斯(Ignacio Sanchez Mejias), 他是个文学鉴赏的行家,几乎能背诵贡古拉所有诗篇。他是那种极有魅力的男 人,身材矫健,脸上是斗牛留下的伤疤。他把客人带到自己在郊外的农场,给 他们披上阿拉伯长袍,打开香槟酒。梅亚斯和一个吉普赛朋友唱深歌,洛尔加 和朋友们朗诵诗。

  三天正式的纪念活动,包括演讲朗诵和本地报纸的采访留影。此外是流水 宴席,在西维亚朋友的陪伴下,他们每天都喝到天明。贡古拉三百年祭,促成 西班牙诗歌二七一代的诞生。西维亚之行后,洛尔加画了一张诗歌天体图。据 说,他把自己画成被卫星环绕的最大行星。

  从1928年春到夏初,洛尔加忙于整理他的《吉普赛谣曲集》。7月此 书问世,获意想不到的成功,人们甚至能背诵吟咏。后获诺贝尔奖的阿列桑德 雷(Vicente Aleixandre)在贺信中写道:“我相信你那 纯粹的无法模仿的诗歌。我相信你是卓越的。”其中《梦游人谣》,是洛尔加 的代表作之一。

 梦 游 人 谣

绿啊,我多么爱你这绿色。
绿的风,绿的树枝。
船在海上,
马在山中。
影子缠在腰间,
她在阳台上做梦。
绿的肌肤,绿的头发,
还有银子般清凉的眼睛。
绿啊,我多么爱你这绿色。
在吉普赛人的月亮下,
一切都望着她,
而她却看不见它们。

绿啊,我多么爱你这绿色,
霜花的繁星
和那打开黎明之路的
黑暗的鱼一起到来。
无花果用砂纸似的树枝
磨擦着风,
山,未驯服的猫
耸起激怒的龙舌兰。
可是谁将到来?从哪儿?
她徘徊在阳台上,
绿的肌肤,绿的头发,
梦见苦涩的大海。

——朋友,我想
用我的马换你的房子,
用我的马鞍换你的镜子,
把我的短刀换你的毛毯。
朋友,我从卡伯拉关口流血回来。
——要是我办得到,年轻人,
这交易一准成功。
可是我已不再是我。
我的房子也不再是我的。
——朋友,我要善终在
我自己的铁床上,
如果可能,
还得有细亚麻被单。
你没有看见我
从胸口到喉咙的伤口?
——你的白衬衫上
染了三百朵褐色玫瑰,
你的血还在腥臭地
沿着你腰带渗出。
但我已不再是我,
我的房子也不再是我的。
——至少让我爬上
这高高的阳台;
让我上来,让我
爬上那绿色阳台。
月亮的阳台,
那儿水在回响。

于是这两个伙伴
走向那高高的阳台。
留下一缕血迹。
留下一缕泪痕。
许多铁皮小灯笼
在屋顶上闪烁。
千百个水晶的手鼓,
在伤害黎明。
绿啊,我多么爱你这绿色,
绿的风,绿的树枝。
两个伙伴一起上去。
长风在品尝
苦胆薄荷和玉香草的
奇特味道。
朋友,告诉我,她在哪儿?
你那苦涩姑娘在哪儿?
她多少次等候你!
她多少次等候你,
冰冷的脸,黑色的头发,
在这绿色阳台上!

那吉普赛姑娘
在水池上摇曳。
绿的肌肤,绿的头发,
还有银子般清凉的眼睛。
月光的冰柱
在水上扶住她。
夜亲密得
象一个小广场。
醉熏熏的宪警,
正在敲门。
绿啊,我多么爱你这绿色。
绿的风,绿的树枝。
船在海上,
马在山中。

  在戴译稿上我做了某些改动。除了个别错误外,主要是替换生僻的词,调 整带有翻译体痕迹的语序与句式。总的来说,戴的译文非常好。想想这是大半 个世纪前的翻译,至今仍新鲜生动。特别是某些诗句,如“船在海上,马在山 中”,真是神来之笔:忠实原文,自然顺畅,又带盈盈古意。

  全诗共五段。首尾呼应,环环相扣,关于绿的主旋不断出现,贯穿始终, 成为推进整首诗的动力。一首好诗就象行驶的船,是需要动力来源的,要么是 靠风力,要么是靠马达。而推动一首诗的动力来源是不同的,有时是一组意象 ,有时是音调或节奏。

  开篇的名句“绿啊,我多么爱你这绿色”,是从吉普赛人的歌谣转换而来 的,令人警醒。“绿的风,绿的树枝。/船在海上,/马在山中。”如同切换 中的电影镜头,把读者带入梦幻的境地。对吉普赛姑娘的勾勒中注重的是颜色: “绿的肌肤,绿的头发,/还有银子般清凉的眼睛。”第二段再次以“绿啊, 我多么爱你这绿色”引路,紧接着是一组奇特的意象:“霜花的繁星/和那打 开黎明之路的/黑暗的鱼一起到来。/无花果用砂纸似的树枝/磨擦着风,/ 山,未驯服的猫/耸起激怒的龙舌兰。”这些意象把梦幻效果推到极致,与本 诗的题目《梦游人谣》紧扣。

  第三段是个转折。与其他四段的抒情风格不同,这是两个吉普赛男人的对 话,带有明显的叙事性,在吉普赛人的传奇故事中插入戏剧式对白。这段远离 整体上抒情风格,造成某种间离效果。

  第四段达到全诗的高潮。两个吉普赛男人爬向想象的阳台时,先是视觉上: “许多铁皮小灯笼/在屋顶上闪烁。/千百个水晶的手鼓,/在伤害黎明”, 在主旋律“绿啊,我多么爱你这绿色,/绿的风,绿的树枝”重现后,又转向 嗅觉:“长风在品尝/苦胆薄荷和玉香草的/奇特味道。”这一句有如叹息, 但又是多么奇妙的叹息!

  在一次演讲中,洛尔加认为,隐喻必须让位给“诗歌事件” (poetic event),即不可理解的非逻辑现象。接着他引用了 《梦游人谣》的诗句为例。他说:“如果你问我为什么我写‘千百个水晶的手鼓, /在伤害黎明’我会告诉你我看见它们,在天使的手中和树上,但我不会说得 更多,用不着解释其含义。它就是那样。”

  最后一段采用的是虚实对比的手法:“那吉普赛姑娘/在水池上摇曳。 /绿的肌肤,绿的头发,/还有银子般清凉的眼睛。/月光的冰柱/在水上扶 住她。”接着,梦幻被突然打碎:“夜亲密得/象一个小广场。/醉熏熏的宪 警,/正在敲门。”宪警在西班牙,特别在安德露西亚是腐败政治势力的代表。 洛尔加专门写过一首诗《西班牙宪警谣》:“他们随心所欲地走过,/头脑里 藏着/一管无形手枪的/不测风云。”这两句有“僧敲夜下门”的效果,但更 触目惊心,把冷酷现实带入梦中。最后,一切又归于宁静,与全诗的开端呼应: “绿啊,我多么爱你这绿色。/绿的风,绿的树枝。/船在海上,/马在山中。”

  《梦游人谣》如醉如痴,扑朔迷离,复杂多变又完整统一,意象奇特,音 调转换自如,抒情与叙事兼容,传统要素与现代风格并存。值得一提的还是音 乐性。现代抒情诗与音乐结合得如此完美,特别是叠句的使用出神入化,洛尔 加堪称一绝。

  1928年春,洛尔加有了新的男朋友,叫阿拉俊 (Emilio Aladren),是马德里美术学校雕塑专业的学生。洛 尔加带他出入公开场合,下饭馆泡酒吧,为他付帐。阿拉俊口无遮拦,把他和 洛尔加的隐私泄露出去,闹得满城风言风语。

  达里显然听说了传闻,和洛尔加的关系明显疏远了。1928年9月初, 他写了一封七页长的信给洛尔加,严厉批评他刚出版的《吉普赛谣曲集》: “你自以为某些意象挺诱人,或者觉得其中非理性的剂量增多了,但我可以告 诉你,你比那类安分守法者的图解式陈词滥调强不了多少。”达里认为洛尔加 应该从现实中逃跑。信中的主要观点,出现在不久发表的文章《现实与超现实》中。 在这篇文章中,他进一步强调:“超现实主义是逃避的另一层意思。”

  当年的伙伴伯奈尔这时和达里结成新同盟。他专程去看望达里,他们开始 合作一部超现实主义电影。在达里面前,伯奈尔大骂洛尔加。他们用一周的时 间完成电影脚本初稿。他们创作的一条原则是,任何意象都不应得到理性的解 释。伯奈尔给朋友写信说:“达里和我从来没这么近过。”

  阿拉俊原来是个双性恋,他突然有了女朋友,和洛尔加分道扬镳。在寂寞 中,洛尔加开始寻找新朋友。他结识了智利外交官林奇 (Carlos Morla Lynch)夫妇,很快成了他们家座上客。 “他常来常往,留下吃午饭晚饭,打盹,坐在钢琴前,打开琴盖,唱歌,合上, 为我们读诗,去了又来,”自幼写日记的林奇写道。

  洛尔加精神濒临崩溃,几乎到了自杀的地步。他需要生活上的改变。那年 年初,有人为他安排去美国和古巴演讲,这计划到4月初终于订下来。他将和 他的老师雷沃斯同行。31岁生日那天,他收到护照。他们乘火车到巴黎,转 道英国,再从那儿乘船去美国。“向前进”,他写道。“我也许微不足道,我 相信我注定为人所爱。”

  1929年6月26日,风和日丽。“S·S·奥林匹克”客轮绕过曼哈 顿顶端,逆流而上,穿过华尔街灰色楼群,停泊在码头上。洛尔加吃惊地打量 着周围的一切。他写信告诉父母,巴黎和伦敦给人印象深刻,而纽约“一下把 我打倒了”。他还写道:“整个格林那达,也就能塞满这里两三座高楼。”抵 达两天后,他半夜来到时代广场,为灯火辉煌的奇景而惊叹:纽约的一切是人 造的,达里的机械时代的美学成为现实。

  他对美国人的总体印象是:友好开放,象孩子。“他们难以置信地幼稚, 非常乐于助人。”而美国政治系统让他失望。他告诉父母说:民主意味着 “只有非常富的人才能雇女佣。”他生来头一回自己缝扣子。

  在雷沃斯催促下,他很快就在哥伦比亚大学注册,并在学生宿舍住下来。 他给父母的信中假装喜欢上学,实际上他在美国几乎一点儿英文都没学会,除 了能怪声怪调地说“冰激凌”和“时代广场”,再就是去饭馆点火腿鸡蛋。他 后来告诉别人,在纽约期间他吃的几乎全是火腿鸡蛋。他在英语课上瞎混,模 仿老师的手势和口音。他最喜欢说的英文是“我什么都不懂”。他担心,英文 作为新的语言,会抢占自己母语的地盘。某些西班牙名流的来访给他当家作主 的自信。他接待了梅亚斯,那个在西维亚认识的斗牛士。他把梅亚斯介绍给他 在纽约的听众。

  二十年代的哈莱姆是美国黑人的巴黎。洛尔加迷上了哈莱姆与爵士乐,经 常泡在那儿的爵士酒吧里。他时不时抬起头嘟囔:“这节奏!这节奏!真棒!” 他认为,爵士乐和深歌十分相近,都植根于非洲。只有通过音乐才能真正了解 黑人文化;象吉普赛人一样,黑人用音乐舞蹈来承受苦难,“美国除黑人艺术 外一无所有,只有机械化和自动化,”他说。

  到美国六周后,他开始写头一首诗《哈莱姆之王》。他后来写道:纽约之 行“丰富并改变了诗人的作品,自从他独自面对一个新世界。”夜深人静,他 常常漫步到布鲁克林大桥上,眺望曼哈顿夜景,然后在黎明前的黑暗中,返回 哥伦比亚的住所,记下自己的印象。

  他跟同宿舍的美国邻居格格不入。他告诉父母说:“这是地道的野蛮人, 也许因为没有阶级的缘故。”他把自己关起来,要么写作,要么无所事事,整 天躺在床上,拒绝访客,也不起来接电话。

  1929年10月29日是历史上著名的“黑色星期二”,即纽约股市大 崩盘。在此期间,洛尔加和雷沃斯一起去华尔街股票市场,目睹了那场灾难。 洛尔加在那儿转悠了7个小时。事后他写信告诉父母:“我简直不能离开。往 哪儿看去,都是男人动物般尖叫争吵,还有女人的抽泣。一群犹太人在楼梯和 角落里哭喊。”回家路上,他目睹了一个在曼哈顿中城旅馆的跳楼自杀者的尸 体。他写道:“这景象给了我美国文明的一个新版本,我发现这一切十分合乎 逻辑。我不是说我喜欢它。而是我冷血看待这一切,我很高兴我是目击者。”

  他对自己在纽约写的诗充满信心,认为是他最出色的作品。他常为朋友们 朗诵新作。“他的声音高至叫喊,然后降为低语,象大海用潮汐带走你,”一 个朋友如是说。这些诗作后结集为《诗人在纽约》,直到1940年才问世。

〔待续〕


(Posted on 2007-11-14)

Column List | Issue Table | Front Page